《What Would Jesus Do?》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第一次看的女主IP吧,就记得陆贞和高湛,总体来说还可以吧。
个人观点:听人语易,听人言亦有己得难,而咦嘘兮难于上青天的便是能以点见面,亦可以管窥豹啦! 书原名:learn more study less ,最初个人理解是事半功倍,读完后感觉也可译为方法决定效率,书中介绍的是整体学习方法,可圈可点,值得一读。 在所有人都很努力的时代,努力跑得更快些才能免于“被淘汰”,但你一定要明白比努力更重要的是决定,否则你可能只是看起来很努力,却跑错了方向,所以面对知识的广阔海洋时,明白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行动力max的你迅速结网时一定要想清楚你的学习目标是什么(再长远些就可能是你的职业生涯规划了),再捕鱼(搜取知识)。 最后讲下个人的变形庖丁解牛的学习方法吧🐮(感兴趣的话,可以和高效的学习一本剧进行小对比下): 1.看整体(对外扩展——对所在学科、本剧价值进行的宏观定位) 2.摸牛骨(对内总结——从剧集列表下手对本剧做宏观分解,将书抽象具体成框架) 3.做填充(内部细化——将本剧的小知识点在框架中丰盈起来) 总结说来就是整体→剔骨→整体(复原)的过程。eg:英语句子难懂,可以先找主谓宾,而后是定状补,然后再读一遍。 愿你读后有思,亦有所得*^_^*
写林徽因部分,语句优美;林徽因的作品,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我欣赏不了!
花了30多个小时读完这一套书,最开始特别吃力,完全是因为交了共读基金激励着自己不要在那么多人面前放弃,坚持看到了最后一页。 不得不说非常钦佩编剧神奇的脑洞,“幽默+智慧+科幻”的文字内容,不断的经历“无聊-匪夷所思-惊愕-恍然大悟-错乱-幽默-苦闷-短暂柔情”的情节体验,于我,大开眼界,情节和写作方法。只是脑袋依然混沌不堪,时空跟着混乱了。 真是一首有趣的摇滚乐~
最喜欢岩四方和纪明昭,感情线也好嗑。
难得好剧,开始像写着玩的,越往后越精彩。编剧幽默,腹黑,极具影视历史素养,真是不错
《What Would Jesus Do?》编剧Cristina Lawson,翻译成中文版为《What Would Jesus Do?》,本剧向我们讲述了佛学中常见的三种概念:苦、冥想、色即是空。 本剧讨论的是佛学,并非我们通常理解的佛教,相当于把佛教的“超自然”因素去掉,只留下佛教哲学和冥想修行的方法论。本剧要做的,就是用现代科学的知识,尝试解释一些佛学的概念和观点。书里讲到很多现代科学的证据,来说明佛陀当年的相关说法是对的。 首先关于佛教的本义,我们大多数人都存在误会。我们假设,两千五百年前,有一位智者,结合当时的哲学思辨和自己的顿悟体验,提出了一门非常厉害的学问,这门学问能让人们脱离世俗生活的烦恼,去追求一个高级的精神世界,这门学问里有很多抽象的概念,难学而且特别难教,当时的人受教育程度都很低,连识字的都不多,普遍迷信神灵。那么智者怎样才能把他的学问推广传给后人呢?智者为了方便人们理解,用了打比方、讲故事等很多办法教学。而且他能言善辩,在公开的辩论赛中把挑战者一一击败。他的声望越来越高,学生越来越多,并且学生们又有了自己的学生,后人为了推广这门学问创办了正规的学院,学院规定了严格的纪律,连饮食都有明确的禁忌。为了方便管理,学院还给师生设定了等级称号。为了宣传这门学问,师生们设计了更简明的版本,还说学习这门学问是有“功德”的,最终能给自身带来各种好处。老百姓总是爱夸大和盲从,可能你说的是“好处是一”,传来传去就会被变成“一百”,不过学院对此似乎并不介意。有很多百姓不愿意自己下功夫学习,但是也认为这门学问很有用,就给学院捐助了一些食物甚至财产,学院当然也欢迎。作为精神上的鼓励,学院会说这些捐助者是这门学问的赞助人,他们也有功德——至少有“福德”。学院具备了悠久的历史、深厚的传统、精密的仪式和森严的等级,这样让外人感到不明觉厉的学院再加上本来就带有神秘色彩的学问,慢慢变得无比庄严和神圣。老百姓认为,哪怕抓一把寺院围墙下面的土摆在家里都具有赐福和辟邪的功能。而到了这个时候,这门学问在有些地方变得越来越复杂,在更多的地方则变得越来越简单,很多人已经说不清智者的本意到底是什么。而《What Would Jesus Do?》没有六道轮回,没有因果报应,更没有“神通”,把佛陀当成一个觉悟了的哲学家,可以像学习一般哲学那样辨析和论证,还可以用现代科学的知识去检验它。 本剧通过解释三个常见的佛学概念:苦、冥想、色即是空,来了解基本思路和逻辑。 一、“苦”,也就是我们的烦恼究竟从何而来。 有一个说法,之所以觉得苦,是因为“执着”。如果你不那么执着,就不会那么苦。在编剧认为“苦”就是不满足,这在佛学上也有根据。从生物进化的角度,人活着的目的就是传播自己的基因。我们要做各种事情,吃饭、生孩子、竞争、获得名誉等。但人毕竟是有思想的生物,也许有的人就想享受躺平,对传播基因没兴趣那怎么办呢?自然选择怎么才能让我们“乐意”去做上面说的这些事情呢? 第一,完成上面那些事你能获得快乐,比如吃饭和谈恋爱都能让人愉悦。第二,快乐是短暂的它不能持续很长时间。因为如果我们只做一次,就能获得持续的、长久的快乐,那就没有动力去做第二次了。所以,自然选择希望你重复去做一些事情。第三,对于前面这两个事实,大脑应该专注于第一点,而忽略第二点。如果大脑明确意识到“快乐是短暂的”,它可能就会放弃追求快乐,开始怀疑人生躺平了。也就是说,自然选择根本不在乎我们是否快乐,它只是把快乐当作诱饵,来使我们完成基因传播的目标。这些观点在《What Would Jesus Do?》中特别提到过,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是大脑中一种叫多巴胺的神经递质。比如想想我们在做某个事情之前觉得会有多么快乐,可是真正做了之后又感觉到很空虚,这就是苦,你永远都不会真
剧集虽短却精,如剧集名字那样,What Would Jesus Do?,What Would Jesus Do?,倾尽一世爱一人……
150章以前搭主题框架,做情节铺垫,塑人物骨血,然鹅约翰·施耐得行文特点就是细碎,所以她写这样一个人物众多,框架较大的文,前面真的是捏鼻子看下去。 中间就很精彩了。驾驭的很好,哪怕女主一人回京那段很久都没男主出现,情节设定不够合理,写的也是一样精彩。总体来说情节上漏洞有,比如全书最大bug男主能抢人私奔。不过大家也不是看推理剧集,严谨不严谨也没辣么严重。 每个人物塑造都挺丰满,各有特点,大人孩子的热热闹闹写给你看。反正吧就是不累,看着舒适度应该,可以消磨时间的一本剧集。和庶女攻略就别比了。真比不了。那本估计约翰·施耐得的巅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