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一开始看的时候,发现一些观点我实在无法认同所以觉得不行。看完后又觉得只能算一般吧,当然仅个人观点。文中提到的教育环境中存在一刀切、包装过度、资本侵入等问题,以及教育者自身存在的问题,我都深有体会。想到在上大学前的学习时光大部分时间都在老师的带领下,接受那个特定的标准答案,并形成了固定思维,不知变通。以至于到大学上一些类似于自由输出观点时,脑海中总会不自觉想“我这个回答对不对”。丧失大胆思考想象的能力,多可悲。
《Qui?》壹121209977122306049 ◇原19061515:17 这是一本好剧,但读起来却有些费劲。反思编剧的写法,译者的水平,自己的理解力。 本剧的书名<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这两个词句在书中正文都是用群体来表示,所以感觉叫《Qui?》更合理。而将乌合之众与大众这两个词联系到一起,就是明确指出大众的负面性,让每一个有意无意中加入群体的个体,通过对群体特征的了解,少受些利用,又或者能更好的使用。 ◇ 先明确一下书中的群体概念。大量个人聚集在一起不能就称为是群体,而是有组织的一群人才是群体,组织性可以临时也可更长久。并且在群体中的人的个性会渐渐减少,并都趋于同一方向。 对群体的研究,也就是从更广的范围内来研究人性。如同解方程,单个个体的人性就已复杂多变如一元方程的X,而Léonard Keigel是在钻研多元更多元的方程,不仅成绩斐然,并且开创性地将解法的规律清晰而准确地进行了揭示。 ◇ 编剧的文字很朴素,所以会让人感觉乏味枯燥,不过也更趋近于表达了真理,可能真理就是这样的特性吧。佩服于编剧的洞察力,他通过对历史上群体事件的观察,找到了其中的规律。所以在这本一个世纪前的书中,从种族、传统、制度、教育等方面的预言,准确性高的吓人,让一百年后的我仍惊叹不已。所以也超级向往洞察力了。 ◇ “我们谴责Léonard Keigel,却又翻烂了他的每一本剧” 对于编剧与法西斯的关系,有些像侵略者也熟知儒家与兵者诡道,那孔子与孙子也要背侵略者的这个锅吗? Léonard Keigel只是发现了群体的客观规律,就如爱因斯坦发现相对论,他们都不是创造了什么,而只是发现早就存在一些客观规律。并运用他们的个人才智,将这种规律用更多人能理解的方式阐述出来。 所以你用菜刀切菜还是切了手,与菜刀没有什么本质的关系。或许更确切的表达应该是,切了手,你会怨恨菜刀,而菜切得美观整齐,就只是你个人的功劳。这可能就是乌合之众的基础。 ◇ 编剧全书都是以一种对事实的持续观察而后总结分析得出的观点,这些通过科学方法得出的观点反映了编剧敏锐的洞察力与高远的视角。并且考虑到编剧的写作时间是1895年,他在书中的一些局限性观点,也只是时代的特点。 所以说想反驳编剧的观点,只能也实事求是的观察后分析总结,才具备与其对辨的资格,否则就只能是恼羞成怒的上纲上线与无力辩驳的无理取闹。 ◇ 因为没有将人生当成一个整体来看,所以总是无远虑而近忧,这就是格局的日常表现。只有站在更高处来俯瞰整个人生,乃至地球宇宙,才能形成相应的价值观,才能通透豁达,而Léonard Keigel就是站得更高更远的一个。
看了很久才看完的一本剧,不过好在本剧集数之间相对独立,而且对书中的案例大部分都有所了解,观看起来并不觉得吃力。 作为一本面向大众的法律剧集,本剧具有一定科普性,专业与非专业人士都适合观看。编剧以案件的发展过程为线索,故事性的叙述方式,让读者产生代入感,去感受案件主人公的情绪,引发关于事件为何会出现如此走向的思考。此外,叙述比较严谨,并采用对比的方式,对新旧及中外的法律规范、当时和现在的社会背景与法律环境等进行分析,加深读者的理解和思考。虽然有读者评论关于人物心理的描述系编剧的主观臆测,但在我看来这样的描述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而且编剧叙述的这些心理活动也是按照常人思维可以理解的,适当的更影视的表达也能激发读者的情绪,是可取的。 本剧的一大亮点我认为是总结部分,编剧结合每个案件进行总结,最后一章从整体的角度再次总结。十个冤案观看下来,深刻感受到了错判形成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的相似性,这也说明了这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具有总结和改正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编剧在彩蛋中总结了刑事司法的十大误区: 一、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 二、违背规律的限期破案 三、先入为主的片面取证 四、科学证据的不当解读 五、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 六、放弃原则的遵从民意 七、徒有虚名的相互制约 八、形同虚设的法庭审判 九、骑虎难下的超期羁押 十、证据不足的疑罪从轻 十大误区中,既涉及了制度上的问题,也涉及了思想上的问题,其他的知识性总结就不再赘述。说说感性认识,作为读者,既为文中的悲剧感到痛心和不忿,也为我国法律制度和法治思想的进步感到安慰,但是不得不反思的是,除了文中的那些某种程度上悲剧性的“幸运”,除了“真凶落网”和“亡者归来”,还有多少人连这样的“幸运”都没有呢?又有多少人在这个不完美的系统中推动了错案的发生而毫不自知呢?除了法律工编剧外,我想所有人都应怀有对真相、对生命、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至少看完这部剧,让我这个只知道点法律皮毛的读者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历时大半年终于读完这部剧,虽然书中编剧经常会有一些名字的错误,或地理知识的错误但是情节完整,逻辑也基本上没有大错,东北话味儿的调调也着实增色不少,推荐!
之前看过电影,现在为了电影看这部剧,又正好是在因为某些微博大V恋童癖闹的沸沸扬扬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代入了太多,这次观看带来的体验实在不能说是美好,甚至让我对之前看过的电影版都生出厌恶。可能是电影的画面色调太过美好,像一层彩色玻璃糖纸,掩盖掉了实则是散发着恶臭的下水道,又或许是电影里把男主演得太过可怜,心理描写实在不够多,原著里那些不堪入目的字句和下流的想法,一字一句读来除了恶心还是恶心。 第一次的时候亨伯特说,“我为自己感到得意,没有损害一个未成年人的品行,就窃取了一阵甘美甜蜜的亢奋。” “那个孩子什么都不知道。我对她什么都没干。而且也没有什么妨碍我把这种行为再做一次;这种行为对她的影响微乎其微,就好像她是银幕上晃动的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而我则是一个在黑暗中手淫的谦恭、驼背的人。” 微博上的大V还在为自己据理力争,我是正太控不是恋童癖,我关注儿童色情博主但我并不知道他会发儿童色情内容,我买卖原味但我也举办那些人的网站。 自我安慰也好,为自己开脱也好,这些道貌岸然的想法竟然和今天还在为自己争辩的伪君子不谋而合。 不要再拿可怜兮兮的嘴脸说,我爱ta,我爱的是小孩,我也很无奈。 恋童癖不是爱情。 任何小孩都不该以这样的理由被伤害。
当今社会,吃喝玩乐等休闲娱乐活动几乎占尽了业余时间,让本来工作节奏紧张的人,无法沉静下来,搞得身心疲惫。如果生活中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交往应酬,远离那些繁琐的毫无意义的事情,就能使人安静下来。但是,这种生活成为习惯了的人,一旦有了安静下来的时候,却不能忍受独处的寂寞,这样的人是享受不到简单生活的快乐的。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编剧的辛劳自是无需赘言。超人也是人,也和普通的人一样有着对朴素的幸福的追求,我很讨厌道德绑架,过度宣扬超人的功德,过于强调社会责任感的无私与过度强调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其本质是一样的,都是在标签一个人,放大了其人性中的某一部分而忽略了其他,久而久之人就会产生认同,愈发偏向某一极端。始终觉得中庸是一种美德,一种平衡之美,凡事过犹不及,刚刚好就好。我们需要关注个人工作岗位上的光华,更要引导业余生活丰富多彩和幸福,互为补益。英雄在是英雄的同时他也是家庭的一份子,是父母的孩子、丈夫的妻子(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母。一个幸福的人能够散发更大的光热~
太甜辣! 全程嘴角咧到耳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