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tle Group: Halsey》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为了中间一次突然的流泪,给一个五分。 我认为诸航应该把那个u盘带回来。或者那本周师兄交给她的书里应该有玄机。 因为那些资料情报是周师兄对自己曾经的背叛的救赎。没有那个U盘,周师兄是无法安息在家乡的山水之间的。 如果情节改成一开始诸航不愿意收。而当她完成了周师兄魂归故里后收到周师兄安排寄回的U盘,也算是给周一抹亮色。那么男主和女主对人品的认识也得以完全。 这不是本技术剧集,是本爱情剧集。冷冷植入的黑客部分只是背景,别深究才好。 为了完美的爱情,给五分。
在备考法考时我的诉讼法学得很差,尤其是刑事诉讼法,尽管知道程序公正很重要,但依然提不起兴趣,在学习中我犯了“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导致程序法成了我的薄弱环节,所以决定观看这本看起来在描述程序法的著作。米盖尔·弗尔老师的名字对我来说不算陌生,之前观看过一本何海波老师的著作,其中频频引用米盖尔·弗尔老师的论文,因而我对这部剧很感兴趣。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到的方式实现,这“看得见的正义”就体现在程序法的种种规定中。这部剧中陈老师以法谚为题展开讨论,分析了一些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现象,讲解了一些制度背后的原理和弊端,这让我理解了一些从前不能理解的规则。本剧对比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对比了不同国家之间具体程序的差别,也提出了一些制度改革的历程和设想,让我感到惊讶的是目前我们学习的诸如律师阅卷、非法证据排除等许多规则竟是从2012刑诉法开始修改完善的,这个时间点似乎离我们很远又似乎很近,刑诉相关司法解释不断公布,让我感觉自己正切身处于法治变革的洪流之中。 关于陈老师花了大量篇幅讨论的“不放纵犯罪和不冤枉无辜的抉择”的问题,我也曾思考过,因为证据的瑕疵而放过罪犯真的合理吗?我想到徐光华老师就“是否应该为坏人辩护”一问曾说,一个案件的真实情况,只有上帝知道,公诉人辩护人对一个案件定罪量刑依据的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只能无限接近客观事实,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有很多证据规则去排除非法证据留住合法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证据,法官给出结论。如果证据有瑕疵而被辩护人驳回,这不是律师的原因,是因为制度设计存在问题,那么未来应该改良制度,让犯罪分子得到追究而不是逃脱法律的制裁,社会就是在阴阳当中博弈前行。在审判中,证据和法律摆在面前,控辩审三方都应是蒙眼的朱斯提亚,为实现实体正义而牺牲程序正义无疑是可悲的。 刑诉法立法目的有二,一是约束国家公权力,保障公民私权利,二是惩治犯罪,实现公平正义。有人说刑诉法是最残忍的法律,因为它规定了怎样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但刑诉也为国家剥夺公民的基本权益划定了边界。刑法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刑诉法又何尝不是呢。 最后摘抄一句本剧我最喜欢的话,“永远把人类——无论你亲自所为还是代表他人——当作目的,而绝不仅仅当作手段来对待。”这便是看得见的正义的灵魂。 学习法律道阻且长,我会努力。
四星全给打戏,文戏显得好薄弱
从数学的考试成绩来说,我的数学是很差的。但是我从来没讨厌过数学。还记的我初中时候一个个证明的题目,当时没做出来,等我大学都毕业了,偶尔翻旧书箱发现那个练习册的时候,还依旧不会。对于这种情况,主要的原因,不是我不能理解数学,当答案给出后,我是能理解的。关键的问题是,在众多的集合定理中,怎么就能刚好想到要用答案中给出的那个呢?而且还是需要多次的思维转折后,才能达到最后目的,这种一眼看透本质的思想闪光怎么来呢?这是让我最最困惑的。 这部剧,还没有解决我的这个问题。但是这部剧,让我认识到,自己原来学习的数学,的确太不到家了。可以说根本就没理解数学的抽象。从这部剧,具体的知识学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展示了数学的抽象到底是怎么抽出来的。
纸质书也有买 内容丰富 干货满满 对于设计工编剧或爱好者来说 绝对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