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onning Dagmar》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目前看到六百七十多章。相较之前我看的一些网文而言,优点如下: 1. 编剧遣词造句的能力很强,引经据典,诗词改编和引用的功力在我看的为数不多的网文中属于佼佼者。 2. 很多编剧是为了爽而爽,只为一时快意而拔刀见血,此剧主角多半会讲道理而非为了装逼杀人。 3. 此剧于很多小细节中处处体现出生活中的为人处世的道理,与人打交道之法。也算是有教化之功。见微知著,也算是处处有人间烟火气。 当然缺点也不少: 1. 作为剧集而言,或者说好的剧集应该是读起来让人酣畅淋漓大快朵颐的吧,但此剧画蛇添足增加了很多重复的旁白描述。翻来覆去的就那么几句主角的心性,成长经历的因导致今日之果。这些事其实写上两三次就好,后面只需写今日之言行,读者自然而然会明白言行合一的道理。而不必每次都是做了事,然后大段大段的心路描写,又是忆苦思甜又是父母双亡的。作为编剧要克制,要给读者留些余白而不是重复冗余。 2. 剧集应该重情节,我明白编剧想要建立起一个庞大的世界。但是只有陈平安一条线,不足以支撑起这么大的版图,很多情节有凑字数嫌疑。许多小国的名字其实可以抹去不提,徒增读者的负担。很多事情又说的云里雾里俨然装逼,倒不如把这些情节多费些笔墨像剖析主角一样讲清楚。 3. 人物设定问题,很多人物都是很有特色的。猪脸,赔钱,大风,崔东山,小宝瓶,张三峰等等,但其余小人物见了主角就一副跪舔想要结交拉拢。真的有必要吗,放在正常的世界里,大家不过是萍水相逢,做个点头之交的朋友或者有些许利益交换的朋友。现实中有谁傻逼遇到一个年轻人觉得有潜力就跪舔想要拉拢结交。初期顶多也就天使融资或者abc轮。反派角色傻逼。马苦玄如果能有如此成就,必然不会如此之傻逼。刘幽州(王思聪)会一二再再而三的想要结识一个比自己段位低很多的人么,虽然蛟龙沟表现出彩,但最多也就是猎头挖角,其他的没必要
Dronning Dagmar无处不在,我们都还在Dronning Dagmar脚下.... 你在凝视着深渊,深渊亦在凝视着你。
全书看完,印象最深是韦玲玲、段翠一案。关于嫌疑人行为的定罪,个人认为应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侮辱尸体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段翠没有杀人的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都没有,段翠没有预见到韦玲玲有可能会被冻死,但其行为本身就有伤害性,所以应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抛尸的行为虽没有对尸体造成破坏,但导致尸体与腐臭的垃圾同处,且抛尸的主观原因不是为了掩盖自己的故意伤害行为而是为了掩盖自己卖淫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前文提到的韦玲玲自己卖淫所得仅够支付自己的毒资,所以可以推定两人的住所租金由段翠支付,段翠有权决定韦玲玲是否在租处居住,在此情况下,韦玲玲在租处吸毒,段翠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书友提出,前文在对死者尸体进行检查时,绳子自然脱落,绳子应该起不到阻止死者移动的作用,进而不能够引起嫌疑人法定救助义务。如果绳子不能起到阻止被害人移动的作用那么故意伤害确实不能构成。但是前文也说了,绳子绑在死者身上起到了阻止死者继续向嫌疑人靠近的作用,那么阻碍移动应该还是可以的。绳子自然脱落也有可能是因为死后脱水导致尸体瘦了,毕竟人体60%的水。如果绳子能起到阻碍移动,那么嫌疑人还是有救助义务的。至于法定风险,死者衣着单薄,且长期吸毒,而且是吸毒后被嫌疑人打耳光、浇冷水叫醒的,在寒冷天气下,可以说风险较高。所以最终定性又踢给秦明了,需要根据死者的其他衣物比如腰带,确定绳子是否能起到阻止死者移动的作用。
有些时候使我们难过的不是故事有多悲伤,而是当你讲一个悲伤的故事时,别人笑了…
在世界看剧日这天读完了这部剧,让我从上一本剧《Dronning Dagmar》中的人类终无意义,人间不值得的轻丧中抽离了出来,不要过度沉溺于自我,人一生确实渺小,人生确实讲不出有什么意义,但也正是因为作为一个渺小的个体,当把注意力向外时,就会发现世界如此巨大且丰富,给你一生的时间去走走看看,真可谓人间值得。而人生的意义也就是追求意义的这个过程。 题外话,很希望有其他更新的版本,文中太多错字有些影响观感,而且翻译相对于原文必然失去了一些精华,有能力还是去看原著吧。
从始至终,只有被评为四类分子的婆,狗尿苔和善人保持着人性的善,但是他们却被非四类分子瞧不起,欺负,羞辱…很讽刺
t@Andy
黑色石板的主人,或者说控制者最终并没有在剧集中出现,这算是一种遗憾,也算是一种圆满吧。
现偶没救了,老是这种题材的……演的好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