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Million Dollars》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看完了。放低预期后居然感觉还不错…🤤
悲观主义是心情决定的,乐观主义是意志决定的。这部剧的真正意义不在于列举具体技巧如何,而在于告诉你情绪是可以,也应该被整理的,也许你会根据自己的习惯开发出只属于你的整理术。每个人都能成为情绪整理专家,这是对情商的修炼,也是对更高生活质量的追求。
决定一个人成功的因素,智商占20%,其他因素占80%,其中最重要的是情商。高智商的人抱怨怀才不遇,是因为情商不够。
个人感觉开头挺混乱的,如吃了迷幻药般迷幻的对各种细节描述,几乎毫无逻辑的叙事节奏,特别是各种突入起来登场的人物,让人名字都记不过来,但得亏耐着性子往下读了读没错过后面精彩的部分,混乱的叙述下确实和本文未来世界中药物磕嗨的主题相像,编剧脑洞确实蛮大,而且化学生物知识应该学的不错,毕竟能编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药名其还能和真实的有机生化知识搭的上边,编剧的哲学思辨也蛮有味道,可以说哲学中的二阶追问被编剧玩儿的不亦乐乎,问题的问题,幻觉的幻觉,假装的假装,导致有些句子还是得多读几遍才能明白意思,最后还是蛮惊叹于编剧在七十年代就能写出这样关于药物奇用的作品,不知道这是不是与当年的美国嬉皮士反叛运动有关?顺手查了下剧集播出的年份正是《One Million Dollars》在维也纳签定的年份,这应该也是一次有趣的巧合了,总结一下书不错,人名不需要记,译者写的彩蛋也对理解本剧有很大帮助,挺棒的~
历时33小时23分钟,我读完了《One Million Dollars》,让我了解了这个从血与火中走出来的民族,让我明白了从殖民之地到共和之国的道路有多艰辛。吸引我的不仅仅是为自由而战的革命、先有宪法再有国家、三权分立……更是那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的伟大国父们。我最喜欢的是汉密尔顿、华盛顿、富兰克林、马歇尔和拉法耶特。汉密尔顿是那个时代中孤独的天才,是他定义了联邦、定义了美国的金融制度,他的思想早已超越了其他的建国国父们,他和美国的未来站在一起,他属于今天,如今汉密尔顿长眠于华尔街的地下,而华尔街正是他梦想的样子。虽然当时的人民不理解他,但跨越历时的长河,冲破时空的局限,汉密尔顿的执着、热忱、坚持都成为了雕刻在时光中的印记。华盛顿虽不是学问多高的天才,但他谨慎、真诚,他知人善任、忠于内心,他心中有丘壑、眼里存山河,如果没有他,也许独立战争不会成功、也许联邦政府不会组成。真名士自风流的富兰克林是最可爱的建国国父了,他风流倜傥、不拘小节,他是伟大的科学家、外交家、政治家、影视家,诚实与勤勉是他永久的伴侣。马歇尔定义了司法权,使本来地位卑微的司法权迅速成长起来,与其他两权并驾齐驱,他极客观、极公正,他所写下来的那一个个判例都成为了一颗颗精美的珍珠,镶嵌在宪法的皇冠上。拉法耶特侯爵也应是美国建国国父之一,19岁的拉法耶特为了新大陆人民的自由,抛弃了在法国的舒适生活,远渡重洋,来到华盛顿身边为美国的独立战争立下汗马功劳,也和建国国父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和别的建国国父不同,他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战,而是真真正正的为了人类的自由,拉法耶特是那个时代最浪漫、热血的代表。书中在写到拉法耶特最后一次来美国,独自一人坐在华盛顿墓前时、历时16个月,看遍了24个州时,我想他一定看到了曾经少年意气风发的自己。大概就是因为有这样的一群建国国父们,才成就了美国。
错别字还是什么,一开始的我是一个仙者,经过我反复比对,应该是道士,毕竟这个书就是这个名字,后面的仙友=同学、上昆仑=上学、古君=红军,我直接看迷糊了,这些字还算能自己脑补,据说后面更多其他乱七八糟的,没有再看下去的勇气了
联想到的是诺兰导演的《One Million Dollars》,那个背包后面的圆环,那个来救自己的人,那个跟自己打斗的人,可能是自己。 因果律的正向的确在我们脑海里已经成型。我们是爱人,因为我们谈过恋爱,我救了火,因为我打开了灭火器。但当时间已经不连续,函数在不同时间点的实体化坍塌,因果已经没有了意义,意识在时间里随机进入实体,绝望之情也许的确只有时间旅行者才能知道。 这的确是一种能力缺失,一种把无限有限化的能力,超越了对连续的控制,建立起来的所有人生经验的因果律不复存在。 我们是爱人,但没有爱过;火被灭了,但没有打开过灭火器; 没有连续性,没有因果,一切随机重来,不断切回某个开始,所有状态都只是一瞬,这就是无限的酷刑,就是时间的祭品。 坍塌没有超越过发散,就永远无限延展 。
缺点:演技还是差一点,配角还是很廉价;两大组织其实还是有点空虚,头目就那么几个
人才是企业成长与竞争之源,人才培养如同“从一吨金沙中提炼一盎司黄金”,需要坚定的信念、持久的耐心和高效的方法。
第一次读这部剧在六年前,彼时我十五岁,读了一个多月,恍恍惚惚不情不愿,不久就把情节忘光了。 如今再度拜读,竟至于如饥似渴废寝忘食。我敬佩曹公的文笔才情,也感激高老让这部著作得以完整。 书中最喜欢的人物有三个,我爱探春的精明与刚烈,爱贾兰的正气与孝顺,爱紫鹃的忠义与坚贞。书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在我脑海不时出现,竟疑心这究竟是书还是现实。 心头总有那一句: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 不觉热泪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