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起身了。他就像是才从血水中泡出来的,已然分不清身上的斑斑血迹哪些是自己的哪些是敌人的。适才长达三个时辰的激战不但让他失去了亲人、朋友,还有他的国家,幸好他还保持着坚强不屈的斗志,才凭借着过人的体能和酣战中激发的武功拼死杀出了重围,暂且摆脱了追兵,逃到了伏藏山下。然而他的体力已完全透支,心底念着他拼死要来见的山顶上那人,却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在失去生命之前赶到山顶。他身上大大小小共有十余处伤,最触目惊心的无疑是额头那一道剑伤,已经结疤的伤口就像一道暗红色的符咒。如果江湖上人称“炙雷剑”齐追城的那一剑再深半寸,必是头破额裂,只怕他业已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然而这还不是他最重的伤,最重的伤是胁间被“穿金掌”季全山扫中的那一掌,在乱军群战中他不可能避开所有的袭击,只能用身体去捱杀伤力最小的兵刃,是以为了躲开几枝重兵器,他几乎是用身体去撞向季全山那全力施出的一掌。幸好,这能穿金开石的一掌还不能穿过他,他的身子比金还硬。可这些都不是最致命的伤,最致命的是尚插在小腹上的那一记毒镖,已完全麻木伤口根本感觉不到疼痛,只是流出的全是散发着腥臭的、紫黑色的血。发镖的人有一个江湖上人人闻之心惊肉跳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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