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那人的表情就如同吞了苍蝇,一脸明显得不能更明显的嫌弃。他说:“这位……老人家?是这样哈,我呢,是个神明,神明,就是你们都会拜拜说求保佑的那种神啦。你可以叫我仓颉,今天来的目的呢,是因为一个很愚蠢的原因,反正你儿子……嗯……你儿子……是……我的……哎……让我怎么解释才好,反正就是,你儿子不是个人,他是我的笔,能让我拿回去吗?”于仲愣了许久,久到他几乎忘记了呼吸。紧接着,他猛地一激灵,突然有了如猛虎下山一般的力量,将自己那还在玩弄着仓颉腰带的儿子护在了怀中,然后用平生最大的声音吼道:“抓——人贩子——啊——”仓颉如今很头疼。他原是天界史官,即便是在美人如云的天界,他的长相也颇具竞争力,主要原因是白,不光白,而且美,更有美名“冠玉书生”,深受天界众美女欢迎。他有一件神器名平生,是一支神笔,一字一句写尽天下事,一笔一画铭刻丹青心。可惜他从来没有用平生做过任何一件正事,唯一的用处就是那本自制的花名册,详细绘制了天界和人间的百美图,为了这本花名册他耗费了大量心血,导致对本职工作懈怠得厉害。这之前的几百年里都用结绳的方式记录,但他经常忘记每一个结代表的意思,所以这几百年的历史也就自然无从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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