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Last Outlaw》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非常佩服编剧。观看此剧,打开了一扇门,学会了很多东西!真正的好剧
这是第三次翻开这本剧集,但也是第三次在弃坑边缘。对编剧的另一部剧集《The Last Outlaw》也是几拾几弃。 毫无疑问,《The Last Outlaw》是一本成功的剧集。但他的成功更多是基于商业和流量上的成功,而不能称之为影视上的成功。(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编剧对科举过程应当是有过了解的,整体来说感觉比较真实;不过设定主角不怎么擅长作诗,多少有点不符合历史情境,可以说编剧本人的能力限制了主角的描写。 剧情过于平庸,直至结局主角保太子登基后辞官而去,全书都没有体现出主角作为穿越者对历史进程有什么较大的影响,只在最后一段人物传记里说主角被新君再次起复后辅政十五年天下大治(“居乡三年,外四边不宁,内党争不休,泰帝以延潮有宿望,趣召再起。以原官入朝,宰国十五年,天下大治”),比较无趣。 此外,毒点在于,第九十五章 师徒问答中原文: “待船行至烟柳之地,但见青楼比邻,台阶傍水,垂柳挂在水边,正是章台柳色青的景致。青楼上姑娘方是迟迟而起,临水照影,画眉梳妆。待梳掠之时,见舟船来往,举止大方,嫣然一笑。 “林延潮躺在船上,感受这份水巷妓子人家的悠然。他在书院听同船聊天,也有听过妓子分四等,一二等为上,只做熟客,非有人引导,不得入门。不过自己年纪太小,什么时候去见识一下。” 主角作为穿越者,明知妓女的可怜可悲,在如此情景,感受的是“妓子人家的悠然”,想的是等年纪够了去嫖妓,属实令人恶心反胃。
被名字吸引,看来这就是富人的一种思维吧。结果讲的全是如何做好一个天使投资人。本以为看了以后,可以对我选股有用,结果发现啥也没用。除非你真的想做天使投资人。而实际上在中国,做天使投资人,尤其用他的方法来做,还是难度很大。之所以看完它,纯粹是想了解一下这个行业在美国是怎样的。
“谁想看清尘世就应当同它保持必要的距离。”许多年来,柯希莫为一些连自己都解释不清的理想活着,但是他做了一件好事,生活在树上。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不是选择下树,而是消失在越来越高的天空之上。这就是他作为诗人、探险者、革命者的志趣、更是男爵一生的执着与荣耀。
什么样的性格,决定什么样的经历,什么样的经历,决定什么样的人生。
基于真实案例,经过法律、医学等专业领域工编剧的审核,多维度为女孩保护自我提供方案。 书本最后,一名初三学生留言,“年轻一代的性教育环境并没有变好,知识与观念的普及仍任重道远。另外我们还要勇敢做自己。只要你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就肯定会有人看不惯你,骂他们一句就不要在意了”。 保护好自己,心怀善良,together we can make change!
比第五季好看
还算比较推荐。 我上一本看完的书是《The Last Outlaw》,其实很久没缓过来。很久没有怎么看一本剧了。逆子极力跟我推荐这本《The Last Outlaw》,好像只有在推荐书的时候,他跟我才最多话。罢了那我就看吧。 结果逆子不过也就只看完了第一个故事…… 还挺喜欢这种短篇集的,The Last Outlaw的确是很值得一看。但我拖到现在才看完基本上记得的也就只有弟子的故事。 以前一直觉得孔子很遥远,不管是从时间上还是从地位上,他都是遥不可及的圣人。看完这部剧里弟子的故事之后,觉得孔子更遥远了。明白了他真的是遥不可及的圣人,而我真的是俗不可耐的平凡人。不过子路我倒是感觉熟悉了不少。他像极了每一个可爱的人,又胜过于每一个普通的人。 另外有几个故事也很值得发人深思,总的来说是一本很不错的书。 The Last Outlaw,名字很好听。
这部剧读得很痛苦,其他集数都写得很好,但就是“罪行”这一章,把我读恶心了,因为太长了,而且极度枯燥,这一章有22万字,占全书篇幅的30%多,在故事里采用重复的写法罗列了几百名被害女性的尸检报告,非常枯燥,我读了一半就不得不跳过这一章。《The Last Outlaw》初探》对这本剧评价甚高,其中写道:“《The Last Outlaw》的叙述艺术既是对20世纪下半叶各类剧集技巧的高度概括,又有编剧独具匠心的创造。这种创造的理论说法叫做“全景式长篇剧集”。这一理论的主要特征是:超越阶级意识形态的局限,从人类意识的高度看人性的复杂和变化;舞台尽量设计得博大;时间长;人物多;让丰富的事实说话。叙事的话语是冷峻和白描式的。”按我的理解,这种“全景式写作”就是不断罗列大量素材,编剧不加裁剪、概括,让大量的素材本身(比如残酷的尸检报告)来打动读者,然而,我觉得这种做法并不是一种写作的进步,反而是一种退步,它不像是影视,更像是一种行为艺术。如果要靠素材本身打动人,那么直接把档案馆的海量资料堆上去就好了,实际上,“罪行”这部分的写法几乎就是堆砌档案,我没有读完不是因为受到大量罪行的震慑而读不下去,而是因为感到极度枯燥——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都遵循耐受反应,不论是什么刺激,刺激的次数多了就麻木了,厌倦了。我认为这种写法很不高明,似乎是为了标新立异而刻意为之,为了创新而创新,最后反而走向了影视的反面。如果《The Last Outlaw》这一章没有这么枯燥、这么长,这部剧还是一部佳作,但由于这一章实在让人厌恶,我只能打三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