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Moon and Sixpence》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这部书就是对蜂鸟效应最好的注解。玻璃,寒冷,光,声音,时间,清洁,这些我们习以为常,以为没什么关联的事物,却像一群相互缔结的引擎,共同推动人类不断走入惊奇,复杂,又精巧的世界。
也许出身际遇天注定,祸福兴衰如天之风云般不可测,修成圣贤、臻于翘楚对于万众而言最终可能只是个终不可及的幻影,但在人力所能左右的疆域里,于抉择取舍之间时刻倾听内心志向之声,于千头万绪中明辨轻重缓急,于万事万物中斩断一切有碍进步之事,藏大局于胸,不为一时一事所缚,进退有度,涵养心智,活在当下,尽享途中之乐,这或许是人人皆可为之的。 成功悖论,以及如何实行The Moon and Sixpence。我确实发现了很多身边的非The Moon and Sixpence行为,总是想抓住每一件事情,实现每一个目标。却从没有问过自己“什么是重要的?”
原本以为就是纯粹鸡汤,但是读了之后觉得还是挺有帮助的!接下来就是实践了
不是蛮好大!
不知道如何来剧评~断断续续读完~时不时的感慨和悟~这是一个紧紧围绕一个男人两个女人,确切一点是一个男人和一个暗恋男人的女人展开的故事~书中自我心灵的救赎,剖析到位感人,对人性的感悟透彻~男主通过简单的一脚在另一脚前的走路的方式,而女主躺在病床上各自完成The Moon and Sixpence!最大的感悟是书中对死亡释然的态度和完成状举的决心
好剧 白宇好的
今天刚刚追完第一集,还原小说情节,杨紫演的佟年很棒,李现也不错,更期待之后的剧情,每天追起来!
在三胎政策发布后,我选择第二次捧起这部剧。这次看得很快,并不是因为对于内容的熟悉,而是随着年龄增长,对于世间百态多了一份理解。对于类似问题的解决,我向来不抱有太大希望,毕竟世界很大,不同的人都拥着自己的不幸。我只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愿意花时间去了解真实的事件,让“何不食肉糜”的人再少一点。
希望大家能认真的看这篇剧评,不要盲目的来喷我,说一些你行你上这样的话! 读过赫伯特·马歇尔的几本剧…刚开始觉着文笔不错,挺清新的,后来觉着emmmmmm…有点水首先我确实也写不出那种细腻到头皮发麻的文字,我承认但是她的文过于细腻,物极必反,细腻到了头就是油腻她总是在书中抒发很多感想,问题这些感想个人感觉千篇一律,换汤不换药,最后读下来也不知道写了套啥没有内容,没有真情实感,就是描写一个画面然后感叹人生(写这话时,我写到“描写一个画面然后”之后就在皱眉,编剧想干啥? 左思右想觉着大概“感叹人生”这个大词可以形容吧)我也不知道编剧到底经历过啥有一种学生写抒情作文无病呻吟的感觉,就是逼格高了一点本来《The Moon and Sixpence》我是冲着林徽因传去的读了才发觉编剧就是用林徽因传作框架抒发感情。 首先,从来没人说过赫伯特·马歇尔的东西烂到根呢。对于她的书,要分角度去看。如果你是学生,看一看赫伯特·马歇尔的书也无伤大雅。起码在遣词造句上,赫伯特·马歇尔的书是有可取之处的。但也仅限于此了。赫伯特·马歇尔的书可以看看,可以略微学学,可我绝对不赞成去模仿。 她的书文字过于华美,反而忽略了许多更重要的东西。从论文上来说,她的书对你毫无帮助。说句不好听的,学完了赫伯特·马歇尔体,你要是来写网文,那你就废了。许多人都说赫伯特·马歇尔文字华美、言之无物、内容空洞。一眼看去是篇锦绣文章,仔细看去发现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虽然这说法有那么点夸张,但也不是毫无道理。她的文内容过度浮于表面。 其实不管是鲁迅还是叶圣陶或者老舍,在叙述故事,编写剧集的时候,语言的运用都是朴实无华的。即便是使用修辞手法,也并不是华丽的如同天女散花一样。那是真正融入生活,让你一眼就懂的那种。绝对不会花里胡哨的弄一堆看似很高级的词语让你去琢磨。为什么,因为这才是真正上好的文笔。反观赫伯特·马歇尔的剧集,那是一种给你一口吞下去,过度油腻的感觉。所以许多文人不喜欢她是有原因的。但遣词造句方面,还是有可取之处的,这一点不能否认。她在造词用词方面确实有过人之处,不能完全去否定了她的一些优点。 所以我的意见是可以看,但不要太沉迷,这不是王道。高校学习是以论文为主的。将来吃饭,也是媒体文和剧集为主。这种文风对这两类的文字工作没有太大的好处,甚至可以说是一剂毒药。因此你可以学一点在作文上拿分,绝对不能过度的沉迷。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用它的书攻一攻玉是可以的,但不要去仿造。所以要分角度去看,即便我不喜欢,我也不会刻意去掩盖她的优点。 一句话概括,优美的文字,无趣的文意。 部分内容经过知乎,百度参考点评!
在读艾尔伯特·贝瑟曼的《The Moon and Sixpence》时候,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这个世界是不是真的有永恒?还是我们为了信仰有所依托,心有所依托,臆造了这样的永恒——我们面对人世的混乱,生命的无常,总会希冀有一种永恒,这种永恒是秩序的设计者,这种永恒是时间的掌控者,这种永恒是灵魂的裁判者。 太古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它是世界的中心,它有时候超脱于这个世界之外,有着自己独立的时间,村民们世代在此生灭,或为生存挣扎,或爱欲纠缠;但它却又真实的与这个世界相连,一战的时候,它的男丁外出作战,二战的时候饱受战火洗礼;和平年代,它的村民走出这片故土,进入另一个花花世界,在战后的经济复苏中或是爱慕虚荣,或是投机钻空。太古是世界的中心,因为那个时代的故事都在这个看似世外桃源的地方缩放,然后一一呈现。这种分裂在编剧笔下的每个人物的身上我们都能看到,在他们各自的时间里,我们既能看到真实的一面,又能看到那魔幻的一面,格诺韦法偷情后对回归的丈夫信誓旦旦自己的贞洁;溺死鬼普卢什齐自称是浓雾的统治者,在虚无中反射自我。这种分裂也体现在编剧构架的不同时代,在过去的时代,我们看到了贫穷、看到了饥饿、看到了偷情,在新的时代,我们看到了灯红酒绿,看到了物质横流;不好评判哪一个更坏,因为好坏往往是道德层面的,而道德是一个主观意味很强的词。我们只能做简单的对比,在过去的时代,在种种欲望之中,我们能看到一个个真实的生命个体,他们为食物而战,他们种植庄稼,收获食物;他们为生存而战,他们建起漂亮的房子,成为全村人羡慕的对象;在深夜的时候,他们的欲望在月光下澎湃。在新的时代,人们在物质的海洋里飘飘荡荡,我们看到的是迷失、空虚,然后是为了填补空虚的追逐与虚荣,一个小小的检察员,一点点权力的无限放大可以让一个人自以为快乐的度过一生;漂亮的衣服,精美的首饰,让伊奇多尔的梦中情人可以在挨打之后得以抚平内心的痛苦。哪个时代更好?哪个时代更坏?信仰永恒,信仰灵魂,信仰审判下的自我是弱小的,还是在物质世界迷失的灵魂是弱小的?自我是否真有解放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