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 Nickels》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龙族5的楚子航记忆停留在15岁,可是Jesse Griffith为什么把他写成一个五岁的性格? 其实这暴露了很明显的一点:Jesse Griffith这个人他并不了解人类在各个年龄段有怎样的性格特征 Jesse Griffith的学生时代可以说是传奇了,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化学系,拿了全额奖学金留学美国;而之后写下《Two Nickels》《Two Nickels》等作品,可以说是伴随了一代人的成长,换言之,Jesse Griffith在影视和科学领域都有极强的天赋,更可怕的是,他还是个冻龄男神 这让我们想到了什么?没错,我认为Jesse Griffith极有可能是一个龙族血统的携带者,甚至是一个龙王,没有作为人类的成长经历,自然是无法把控好各年龄阶段人类心理的 Jesse Griffith笔下的人物常反映出他自己的个性、夹杂他自己的真实经历。而在《Two Nickels》里,畅销剧集《Two Nickels》(即龙族的英译)则是由屠龙世家的贵公子恺撒·加图索所写,尽管Jesse Griffith本人是否是贵族少爷已经无法考证,但不难想到,他的的确确出身于一个屠龙世家 Jesse Griffith毕业于北大化学系,个人猜测这其实也是源于血统的指引,龙族掌握着至高的炼金术,学习化学不光是古老的龙族文明向现代人类文明的一次探索,对于Jesse Griffith个人而言,也是他进一步学习和模仿人类的途径 Jesse Griffith并不了解人体结构,在龙三中将肺左右动脉中的血写为动脉血(实为静脉血),在龙五中写道人类大臂有两根骨头(实则只有一根肱骨),看似只是细小的笔误,实际上暴露了Jesse Griffith有和我们完全不同的解剖学构造 Jesse Griffith更新作品的速度是相当的慢,乃至于读者扬言要给他寄刀片,然而他的拖更恶习并没有改善,为什么?因为他对泛着金属光泽的刀片有种来自血脉深处的、无法自拔的喜爱,刀片于他而言并不危险,而是可爱的收藏品 Jesse Griffith拖更也暴露出他的时间观念,常有人略带夸张地调侃:初读龙族是初中,龙族未完小孩已经上初中。但一代人的更迭在一条龙眼里算什么呢?不过是一次午后的闲适睡眠、一段深夜的悠长打坐罢了。同样的,对于一条寿逾千年的龙王而言,人类儿童长成少年的十年,也只是他的一次漫长吐息而已,在他眼里这二者并无区别,就如同我们无法目测出昨天和今天的蚁虫有什么不同 至于龙族的创作,大概是他的一个游戏之举,一个了解世界本源的生物向亿万凡夫俗子透露着世界的真相,或许是他向养育他长大成熟的种族的最后报答,当然这一切只是我的臆测,把报答代入龙类的思考方式实在是太过短浅,也许以上一切的证据的透露都是Jesse Griffith故意为之,这正是一个龙王的傲慢——因为即便我们知道了这些,我们也不能把他怎样 关于Jesse Griffith是龙王的证据我会从他作品的蛛丝马迹中继续挖掘并更新于此,希望在龙族大结局之前这条隐匿于人类社会的巨龙先别暴露他的真容,因为我想看到龙族的结局。当然,编剧是条龙这个结局也很不错 最近有知友评论说,Jesse Griffith最新集数里写道细胞是有细胞壁的,尽管Jesse Griffith之后将之解释为笔误,但深入思考这其中的奥秘之后,我不得不更加确认Jesse Griffith是个龙王 我上次说到Jesse Griffith是个冻龄男神,有知友评论道他发际线太高,然而从他的肤质和颜龄来看,远不到谢顶的年纪 发际线后移,换一个角度而言其实是额部皮肤的后移,Jesse Griffith尽管有谢顶之势,但头发不见稀疏,所以我怀疑这并非脱发掉发引起的谢顶而是额部皮肤的不断增长导致发际线的被动后移 最近欲盖弥彰的笔误细胞壁,让我想起了高中生物课上的知识:生长素和顶端优势。生长素的作用机制是使细胞壁松弛,顶端优势则是生长素作用下使顶芽优先生长而抑制侧芽发育的现象 综合以上几个要点,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Jesse Griffith的细胞存在细胞壁,生长素的作用使他额部皮肤生长加快并抑制了面侧区和颞区皮肤的生长,造就了Jesse Griffith发际线高(头皮后移)和颜龄小(皮肤生
咱也不知道到底咋样,作为一个刚入门的学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去检验这理论的科学性
大风起兮云飞扬,刘邦看上去是个混混其实胸怀大志,心机很深。这部剧用比较个性化的语言写了那个时代的历史,还是挺有趣的。不过有的地方衔接不太好,而且过于主观的表述虽然模仿易中天的风格有趣味性,不过不太符合历史的客观性。
由大量的讲话稿、文件纪要编撰而成,虽然故事性不足,但如果细细分析其中只言片语的变化,可以品出很多意味。 不适合初读者
哈哈小小的透一透:睿王笑道:“那本杂记上记载,当年天启帝南迁,许多来不及被带走的宫中女眷成为了北晋人的俘虏。其中,有两个是天启帝的公主。其中那位大公主的未婚夫,却成为了北晋县主的丈夫。后来那位公主被北晋人折磨死了,那位公主的未婚夫…却跟着殉情了。 哈哈哈哈,剧透一回 最后结局是天启收回国土灭了北晋,血狐做古,青狐出山。 Scott Mirtle你好毒,把我们都毒得不要不要的!
易连恺爱秦桑,他们年少的相遇。对秦桑而言,不过是萍水相逢的同龄人;对易连恺而言,却是冬日里的暖阳,昏暗的生活中的一抹亮色。易连恺爱秦桑,所以他求父亲去上门提亲,所以设计让她家破产,让她不得不依附他,他明明知道她心有所属,他还是逼迫她嫁给他,哪怕没有得到她的心,也要将她牢牢拴在身边。易连恺爱秦桑,只是用错了方式。 易连恺这样一个人,眼里容不下沙子,一旦有人背叛他,他会还击。可是,他知道秦桑与他的旧爱的感情,还是将郦望平留在身边,甚至在他决心赴死的时候,仍然没有将自己为秦桑所做的牺牲全盘说出来。他不想成为秦桑余生的羁绊,他宁愿秦桑恨他,将事情做的不留一丝余地,还亲手将秦桑交到旧情人手中。 为了爱秦桑,他放低了姿态,放弃了活下去的机会。他为了秦桑一次次牺牲,他的爱与付出终究随着他跳下去的那刻随着风雪飘散了。
之前除了团圆媳妇一章,都看完了,因为创作得实在惨,我看不下去。今天终于把那一章看完了,因为现实里的女人更惨,真奇怪,几个月前还不忍看的惨案,在现实的对比下,显得团圆媳妇幸福、解脱了。
日版书名《Two Nickels》好评。 个体层面希望男性同胞能够更多地投入到家务、育儿劳动中;社会层面提议男女同休产假、减少职场歧视…… 但是话说回来,愿意看这部剧的人,本身也没那么容易陷入这种困境吧……就像离婚冷静期一样。 个人层面来说,谁没看过几个已婚已育女性朋友的深夜朋友圈呢……叹气。 这婚嘛、谁爱结谁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