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iver》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继《The River》之后,Thomas Chalmers的《The River》再一次让我感受到其影视作品当中的“接地气”。 剧集的主线十分简单,就是讲述一个旧时期城镇工薪阶层小人物生活的喜怒哀乐以及他如何通过卖血来不断战胜自己人生之中的惊涛骇浪,用单薄的力量化解人生噩运,捍卫家庭和幸福。 比起《The River》里面那个福贵,许三观无需太多雕琢也尤为血肉丰满,因为自然。他更像人群中走出去的那个大多数平民。他的形象塑造更具普世价值,是旧中国普通劳动人民的千千万万个映射。当你读到这个形象的时候,你会不假思索,我是不是在哪里也认识这么一个许三观。 许三观一生忠厚、善良、亦不乏担当和责任感,却一生命途多舛。为了活着而活着,是那个特定年代大部分底层百姓的缩影。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纯粹是出于好奇,当时的农村把是否卖血当做检验一个男人体质是否强健的标准。看似荒诞的理论影射出了那个时代背景下愚昧导致悲剧的必然。 许三观卖血得了第一笔钱财后,很快借此娶到了如花似玉的妻子许玉兰。妻子先后为他生下三个儿子,他自己所在丝厂不仅工作稳定而且福利到位。家境俨然是工薪阶层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小康。用现在的话说,在当时已是走上了人生巅峰。 看似他不会再与卖血有什么渊源,平静如水的美满生活似乎会波澜不惊、一路延续。而后他才发现命运用九年时间把他编织进一个天大的谎言。随着儿子长大,他在邻里的切切察察中发现大儿子一乐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妻子许玉兰在婚前和另一个男人何小勇发生过关系的事实很快得到印证。 像所有男人的正常反应一样,他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屈辱,并开始有意疏远一乐。可是打小最亲的儿子怎么就一下子成了别人的。即使他对儿子的冷漠呈于表象,内心除了不甘更多的是失落和痛苦。 俗话说,祸不单行。没过多久大儿子就在斗殴中伤了人。面临巨额的医疗赔偿,倾家荡产似乎都于事无补。许玉兰无奈放下作为一个女人的尊严,让儿子去寻亲生父亲,谁知对方抵死不认,成了一场人人观望的闹剧。 许三观终归不忍心看着这个家分崩离析,顾不得邻里的窃笑和嘲讽,用第二次卖血换回来一个家的完整。这一次卖血他十分地不甘心,但当他看到妻子对恢复如初的家喜极而泣的神情以及对自己有这么个丈夫恃宠而骄的神气时,大概这些屈辱都不算什么了。他只知道,这个家需要他,她的女人把他当做依靠。 但真正让我肃然起敬的是,当有朝一日何小勇一息奄奄,意欲让亲生儿子一乐去喊魂的时候,许三观竟然默许。纵然和这个男人再是不共戴天,他还是愿意对一个弱者施以仁德。这是一种人格和秉性,无关愚昧。 哪怕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一次次试图不与这个儿子亲近。他却是那个在贫寒交加的黑夜中背一乐走向胜路饭店吃上一碗面条的父亲,他是那个在饥荒年代为了一家温饱可以去卖两大碗血的父亲,他是那个为了毫无血缘关系的儿子病危,一次一次去卖血,万死不辞的父亲。 我仿佛看到他一路北上,一口一口喝下肮脏冰冷的河水,瑟缩着身体四处卖血的身影。 对于自己的发妻,他最终谅解她婚前的错处。文革中,当妻子被批斗为妓女、被剃掉头发,丑陋不堪的时候,他始终无微不至地关怀着这个一路走来陪他风风雨雨的女人,冒着包庇的罪名为她送饭送菜,在儿子面前替她争辩。 原来,爱不是我多有钱,有多么大的智慧和成就,而是我把一切给你。关键时刻,给你遮风挡雨。 许三观的一生买了很多次血,有为妻子、为自己的儿子、为别人的儿子、为初恋情人、为家庭的温饱,等到老年他再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却已经没人再要他的血。 编剧对小人物的悲悯全部体现在其中。他们骂骂咧咧、看似世俗粗陋的表象下,却都一个个爱恨分明、用尽全力地活着。 我们在他们身上看到夫妻在婚姻生活中相互扶持、相互信任、相濡以沐的
能把书创作成这样也是本事,居然一路追着看完了,虐虐虐。视力明显下降,可听书实在不忍伤害耳朵👂机器人看剧实在太难听了
真正爱一个人是不留一丝的为其着想的; 把一个人留着身边不一定是完完全全爱的; 一个心灵高尚的不幸者的故事。
从外部角度再看太平之乱。尤其英国关切贸易,采取中立但更多偏向朝廷,至少力量对比朝廷占了优势。看来,从那时起,外部势力已经成为中国近代历史走向的关键力量,但无奈我们只是世界大棋局中偏远的角落,也是命该如此。
我要想看男的和女的谈恋爱bg不香吗?李媛不是剪短发的问题是她刻意压低的嗓音(好像声优的少年音,但是你演的不是男的啊喂)还有是不是油油的演技和造型,看不下去,姐姐长的挺女性化的其实可以不硬凹男性化人设的
挺长的,拖拖拉拉听完除了一些模糊印象其他基本没get到,听书效果差
1,书是好剧,但翻译的实在一般。看全书还不如看一些对本剧的点评和总结。2,交易者心理在交易中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书中讲的道理也不难理解,就是做到知行合一太难,需要不断训练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