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at Night》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人类在病痛无助中的脆弱和愚蠢历来如此,却又舍不得训斥。毕竟我很可能在病痛中也会如此无脑,读之记之,希望拥有一个思考的脑袋,在一切事情上审慎。
世间的温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难,真正的孝敬也不需要我们做太多 就如同他们第一次为人父母在摸索中把我们健健康康的养大,或许他们拥有的并不多,却总尝试着给予我们他们所拥有的一切;回头看看自己所拥有的,我们吃的、穿的、用的,才知道那是他们自己都不曾舍得买的! 有时看到这样的桥段———父母哭着对子女说:孩子,对不起,我们没有给你优越的生活———时总忍不住落泪,其实都是我们亏欠他们的。生活也要往后看看,学会知足,那些从小失去双亲生活于苦难中的孩子,他们可曾抱怨过什么? 我们呢,也是第一次为人子女,或许我们现在没有能力让他们生活的多么好,但可以多陪伴他们、在他们说话时耐心倾听、多理解一些他们的决定、对他们态度恭顺些……这些小小的事情都是我们能做的也是最基本的,遗憾的是,我们大多数人都没能做到。 我们成长的这一程他们细心陪伴,在他们老去的这一程,我们都该记得这世间最伟大的恩情。
生为国家,死为国家,平生具侠义风,功罪盖棺犹未定; 誉满天下,谤满天下,乱世行春秋事,是非留待后人评。 ✔️
这篇两千余字的国产剧集,我看了十七个多小时,可见我对它的重视和喜欢,虽然剧集标点符号看着不习惯,但整个文字,历史大背景下,人物的命运走向,人性的扭曲和辗转,读起来内心沉重。 剧集人物众多,主角应该是阿宝,沪生,小毛,蓓蒂,梅瑞,李李,陶陶,大妹妹,兰兰,康总,苏州徐总等等,文字的铺张是几条线同时展开,时间的滚动是过去和现在交叉跟进,空间的转换是街巷里弄与上角公寓,电车,工厂,杨浦板房等的缠绕,故事的延伸是各种花边新闻,酒局应酬,勾引撩拨,出轨乱伦,结合少年的纯情依恋,青年的甜蜜伤感,中年的离别通透,一层层剥蚀风化。 实话说,这本剧集精彩地刻画出了被时代裹挟着前进的各层人物的命运,没有道德说教,没有怜悯同情,有时甚至会觉得编剧残忍,偏让诗情的姝华疯傻,善良的春香难产死去,而其他人,陶陶落空,梅瑞破产,李李出家,小毛病死,汪小姐怀怪胎,阿宝和沪生不再相信爱情。 我们来简单说说书中的人物。 蓓蒂的笔墨并不多,是个十多岁的女孩,会弹钢琴,是阿宝的初恋,也是阿宝永远的怀念。编剧采用魔幻的方式让她和阿婆分别变成金鱼和鲤鱼,无端端地消失了。 阿宝在蓓蒂消失后,随父母搬迁到郊区板房,认识了楼上的小珍,工作中则结识了五号阿姨,编剧对五号阿姨的刻画,甚至多过小珍,和机修师傅偷情,帮小珍织毛线背心,给小珍父亲介绍对象,半夜一个人赤裸躺在小珍父亲的床上,被上夜班回家的小珍父亲咆哮着轰出门,真是狼狈下作。 阿宝后来喜欢上了在电车上卖票的雪珍,全民工,家境也不错,人也漂亮有才,穿上阿宝哥哥从香港带回的T恤特别性感美丽,只可惜家庭反对,鸳鸯惜别,之后嫁人,过的不错。 阿宝和李李的交集,文字里说的不多,李李职场女精英,开饭店,周旋各种老板和上层领导,颇有心机,深谙男女之道,心怡阿宝,最终两人享受了鱼水之欢,短暂而铭心,李李和阿宝讲述了自己的打拼历史(包括耻辱的肚皮刺青),后李李看破红尘,出家。 沪生最开始喜欢姝华,无奈姝华被下放吉林,成了村妇和宝妈;和兰兰谈过恋爱,没成;和梅瑞谈过恋爱,被抛弃(梅瑞移情阿宝,可惜阿宝不买她账);和白萍结婚,又长期分居,白萍在外国又找了男友,最终离婚。不过沪生算是军二代,虽然也被牵连,但凭着自己是律师,风生水起。 小毛是工人家庭的孩子,向叶师傅习过武,喜欢过姝华,知道彼此有差距;上班后被二楼银凤(丈夫是海员,长期不在家)勾引破处,享受过最热烈最疯狂的性爱,只可惜二楼龌龊爷叔告阴状,东窗事发,断了孽缘。 小毛被迫娶了大三岁的春香,二婚的春香贤惠,疼爱小毛,两人过了一段恩爱的好日子,可惜春香难产而死。 小毛消沉过一段时间,但和阿宝沪生的关系重修旧好。二楼新搬来的招娣时不时帮他介绍对象,套近乎,他还受过六十岁薛阿姨的勾引,让他帮忙按摩,好在小毛没上道,因为薛阿姨家四个女儿加四个女婿,惹不起。 小毛的艳遇还没完,某天下班碰上一沉默女人,带回家,水到渠成;兰兰雪芝富裕后,带着他出国旅游,给钱让他嫖妓,所以说,小毛这辈子,女人缘还是有,只是过早离世。 陶陶,卖大闸蟹,本来也是个人精,阅女人无数,片叶不沾身,尤其抵制住了潘静温柔的进攻和霸道的骚扰,却落入了小琴精心设计的陷阱,和老婆芳妹,软磨硬泡离婚成功,小琴却失足坠楼而亡,悲痛无比的陶陶清理小琴日记时,才知道自己是冤大头,黑色,无语。 李李,在讲到阿宝时,已提过;梅瑞,最是一个心机婊,见异思迁,过河拆桥,和继父纠缠不清,不清不白,最后也落得破产受婆家嫌弃的地步。 汪小姐,一个奇葩女,有老公,还去主动勾引徐总,怀孕后也不知道是谁的种,后怀的是畸胎。 姝华,雪芝,银凤,春香都附带说了;至于玲子,小保姆,小阿嫂,各
结局够狠,基本无害,难逃一死。 前两部真的太精彩,冷冷的英式幽默,脑洞太大,全书的亮点,马文丧丧的萌。
Gene Morgan的内心独白,一个渴望爱又不懂爱的“胆小鬼”。他无法理清人类生活的头绪,只得以滑稽搞笑来伪装自己。他由恐惧到绝望,由绝望到渴望离开这个世界,这就是《That Night》。在这里,人性的丑陋和虚伪,无可遁形。“如今的我,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不幸。”他太想死了,甚至连“Goodbye”都来不及说完。真正细腻感伤的文字从这里开始……
今天刚好整理有道云笔记一个上午,手都发麻了。看到以前的复盘笔记(2016-2017-2018总结),不禁笑出了声,感觉以前的自己好傻啊 。 本剧对我最大的收获是季度反思这个概念,我以前都是日,周,月,年,现在增加了季度复盘,这又是一个新的开始,从2016年写复盘到现在收获多多,虽然中间断断续续也断过,但我知道,糟糕的坚持也好过放弃。 刚在深圳开始第一份工作,现在也每天开始早起,都是5点这样,早起真是太好了,喜欢这种感觉。 有想要坚持早起的伙伴,可以勾搭我一起早起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