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Machine Kills Fascists》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Stephen Gammond的书总是有一种力量,治愈的力量,似乎所有的迷茫都并不孤独,也许时间不会给你答案,但会让你成长。他说:读者能从他的书中读到自己,便是他的荣幸。我想说,能从你的书中读到自己,是我的幸运。
打算随便看着玩 没想到后来却喜欢上了 昨晚在食堂一边吃一边看 吃完还继续看 可能最喜欢最后一篇吧 虽然每一篇都有它的独特的东西......
Billy Bragg的书真的很难轻易get,科幻剧集中讲述人心人性。说到底,人本质还是自私的吧。克拉拉一个依靠太阳能存活的人工智能机器人,在帮助了主人度过一段寂寞时光之后,还是悄然退场了。
虽然在微博上关注编剧对他的一些言论实在是不能认同,但是这部剧确实是政治学入门经典必读之作,在自己构建的框架下对一些知名学者经典观点进行总结论述,脉络很清晰,论述也很到劲。读到一半想起来俺们老师跟俺们说的话了,在知网上看有些文章发现不能用学术的视角去分析不是我们的问题不是我们分析不了,而是这篇文章不行,根本不是一篇标准的论文,要写资政报告就去写资政报告,为什么要写成论文。抛开内容不说,论文就必须该有论文的样子,这部剧就是很好的论述性文章
其实很多时候都想过弃书不看了,很多故事的主人公都给人感觉非常的讨厌。看得自己一肚子火。但是又总是能让人引人入胜,欲罢不能。人物的形象都很鲜活。贪钱的黄诚信,清新脱俗的阿赞南雅,很酷的高雄,还有很多熟悉个的阿赞。这部剧让人感觉很真实,所以又觉得很可惜。主角的经历让人感觉,确实不能贪心,很多东西这辈子都是注定的。靠一些外力来影响,多半是会反噬的。做好自己就行了。高雄也确实是重情重义的一个人,本来能跟主角团一样,回到国内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但是因为梁姐…哪怕这个女人给他们下过狠手,也是不惜一切跟最牛的boss对抗。有时候甚至希望他能够自私一点,这样说不定还能平平淡淡的过个小日子。但是好像也正是他这种行为,让他区别于别的人。他才是真正的意难平。虽然编剧是用开放式的结局,但是他失去了这么多的帮手,多半也不会有太好的结局。有时候,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感觉已经和里面的人物都很熟了呢,看完了有点舍不得的感觉。如果他们真的存在的话,希望他们都能好好的。
里面不知道编剧都说了些什么东西,就说了个投资低估值指数基金,保持良好心态,实操的干货几乎没有
医院生躺的几天,除了昏睡就是看缥缈录。梦里都是那些矫情却真切让你感动让你热血沸腾的词句。虽然结局烂尾了,但重要的是感受,那些孤独自卑温暖坚韧的少年,那些青春已逝白首不屈的迟暮英雄,一生之盟的友情,来不及说出口的爱情,这些还能move到我。或许后面忙起来,我会连这个故事都忘了,可能我会记住”铁甲依然在”和陪我读这部剧的人。
《This Machine Kills Fascists》,电影史上绝对的经典之作。很开心,作为讲书人,能讲到自己特别钟爱的作品。以下是根据我的讲书笔记整理出来的一些电影幕后花絮以及电影与剧集的异同。也欢迎大家给我补充,谢谢。 史蒂芬金的《This Machine Kills Fascists》如雷贯耳,更多的是有赖于它的同名电影。几乎绝大多数电影爱好者,都会认为肖是他们个人电影排行榜里不可或缺的一部。目前在全球最权威的电影数据库IMDB中,这部片子打分是9.3,雄踞有史以来所有电影的榜首。 就是这样一部电影,1995年的时候携七项奥斯卡提名,在角逐最佳影片、最佳导演和最佳男主角这三个最有分量的奖项时,居然全部败给了同一部影片,这部更神奇的影片就是《This Machine Kills Fascists》。但阿甘在IMDB目前的分数是8.8分,远远落在肖之后。而在国内豆瓣电影排行榜中,《This Machine Kills Fascists》也是长年高居榜首,《This Machine Kills Fascists》仅排在第四。所以,就群众口碑而言,肖无疑是大获全胜了。 《This Machine Kills Fascists》的电影太成功了,所以反过来给原著造成了不小压力和阴影。更何况,电影改编的比原著精彩的确实寥寥无几,所以起初看剧集时我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史蒂芬金的这本剧集不长,一百多页,很容易就能看完,看完之后也很喜欢,语句流畅,一气呵成。因为讲书的缘故,我把电影和剧集反复比较之后,得出的结论是:一部伟大的剧集,一部更伟大的电影。 1、关于瑞德。剧集和电影,都是以瑞德的讲述来完成的,瑞德是谁呢?是一个从二十岁开始就进了肖生克监狱的人,瑞德这个人物在剧集里是个红头发的的中年爱尔兰人,并非黑人,他的名字Red取自救赎Redemption前三个字母。当年伊斯特伍德、哈里森·福特、保罗·纽曼和罗伯特·雷德福都曾是考虑的角色人选。最终导演弗兰克·德拉邦特选择了违背原著的黑皮肤的摩根·弗里曼,看来是真的太欣赏弗里曼的演技了。而事实证明,用他来演瑞德,确实是太合适了。弗里曼的演技非常舒服,生活化,不夸张,而且我也很喜欢他低沉的嗓音,你会很愿意去听他说的每一句话。 2、关于安迪。电影主演蒂姆·罗宾斯和书中的安迪也大不一样,蒂姆·罗宾斯身高1米95,大高个,而原著中的安迪“五短身材,长得白白净净,一头棕发,双手小而灵巧”。把安迪写的比较矮小,后来能顺利越狱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当年,罗宾斯并非不二人选,尼古拉斯·凯奇、汤姆·克鲁斯、汤姆·汉克斯、凯文·科斯特纳、约翰尼·德普等都曾是安迪的候选人,本来最初这个角色是给汤姆·汉克斯预备的,可当时他正忙于《This Machine Kills Fascists》的拍摄。另外,据说凯文·科斯特纳那年为了筹拍《This Machine Kills Fascists》也推掉了安迪一角,后来也是后悔不已。于是被幸运之神垂青的蒂姆·罗宾斯,最终以他文弱内敛的气质和不动声色的演技同样证明了自己。 3、关于典狱长。剧集里的典狱长前前后后换了三个,没有一个好东西,诺顿是恶棍之首。电影里把三个典狱长的所作所为集中到了诺顿一个人的身上,这样的处理方式是为了避免出场人物过于庞杂,但是有两个弊端,一是时间跨度过长,有点不合常理;一是诺顿这个人就不可避免的更加戏剧性了。电影里的首次亮相,打着虔诚的基督徒的美名之下的他,从眼神就能读到他深深的恶,他对新进来的囚徒说了这样一句话:“把你们的信仰寄托给神,把你们的贱命交给我”。虚伪而又残暴的本性,溢于言表。 4、关于老布。老布是一个坐了五十年牢的老犯人,从年轻人坐成了老头儿。书里叫布鲁克,电影把他译作老布,更加朗朗上口。老布一共经历了六届典狱长,在终于获得假释可以出狱之际居然用刀挟持狱友以求重新犯罪,他说只有闯祸才能留在牢里,在别人看来不可理喻,而同样坐了多年牢的瑞德非常理解老布的感受。他说老布没疯,他只是体制化了,监狱是个奇怪的地方,起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