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tpitch

《Fastpitch》

类型: 纪录 , 运动
出品方: 美国
发布年份: 2000
读者评分: 2.2

内容介绍

《Fastpitch》,纪录,运动作品,美国出品,2000年上映。

读者评论

《Fastpitch》 文/素年锦时 “后来,王子和公主终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童话故事里的美好结局,小时候的我们都很相信的。可是“后来”,长大了,经历的多了,成熟了,世故了,就再也不愿意相信了。 但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对“后来”二字充满憧憬和希望! 也许是“音乐老师”这个职业的缘故吧,我很喜欢用某句触动过我的歌词做文字的标题。 像刘若英的这首《Fastpitch》,几年前我曾写过“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记得当时是看了《Fastpitch》后,为张曼玉和梁朝伟的错过而唏嘘感叹。 人生最怕的就是留有遗憾,所以最令人欣慰的事就是,后来,当我们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你爱的人还留在原地,给你一个爱他(她)的机会,而不是像歌词中唱的那样“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剧集《Fastpitch》似乎就是想告诉我们,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学会如何去爱!爱家人,爱朋友,爱这世上所有该爱的人! 如此,人生才能不留遗憾。 ——写在前 世上的感情通常有两种:一种是相濡以沫,却厌倦到终老;一种是相忘于江湖,却怀念到哭泣。 故事的开头,给我的感觉无非就是这样一个老套的情节。 其实根本就不是。 恰恰相反,如果不是在那个星期二的早晨,突然收到老友奎妮的来信,哈罗德与莫琳这对已经做了二十多年“最熟悉的陌生人”的夫妇,这辈子恐怕就这样一直陌生下去了。 随着情节发展,你会发现,他们最初是一对极其恩爱的夫妻。而奎妮也不是“第三者”。 六十五岁的哈罗德,身材高大,性格木讷,在一家酿酒场干了四十年默默退休。他从小出生在一个无爱的家庭里,父亲只知道酗酒,玩女人,母亲视他为空气,十六岁被父亲赶出家门自谋生路。 没有得到过爱,所以不会爱,更不会表达爱。 他是在一次舞会上遇见妻子莫琳的,不善于表达的他,用疯狂的舞姿引起莫琳注意并让她爱上了他。 他们爱得如火如荼,让人相信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熟料,在儿子出生后矛盾很快就产生了。 莫琳太善于做母亲,而哈罗德给莫琳的感觉却是实在不知道如何去爱孩子。于是,莫琳就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孩子身上,以发泄对哈罗德的不满。 哈罗德更加沉默了。 家庭的不良氛围导致儿子的性格渐渐变得怪异。 一次全家在海边游玩的时候,儿子被海水卷走时,哈罗德在下水救儿子之前还想着“解鞋带”,而不是一个父亲该表现出的奋不顾身的样子。 这让莫琳不能原谅,虽然儿子最后被别人给救上来了。 从此,矛盾更深了。 乃至到了儿子长到二十多岁,并得了抑郁症自杀之后,他们的夫妻关系已经彻底名存实亡了。 之后的二十多年里,无解释,无沟通,无交流。 莫琳一直活在儿子死去的阴影里出不来,每天宁愿跟看不见的儿子说话,却再也不搭理哈罗德一句了。 直到这天,哈罗德接到二十多年没见的老同事奎妮的来信,告知自己得了癌症,向他作最后告别,并感谢共事期间对她的照顾。而哈罗德为了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到奎妮生活的地方,奎妮就不会死)徒步87天,走了627英里——一次历尽艰辛的“Fastpitch”改变了一切。 最初很多读者也许和我一样,会认为他和奎妮之间有旧情。读着读着你会发现,确有旧情,但无关爱情。 哈罗德在奎妮受到其他同事和上司欺负的时候安慰过她,奎妮在哈罗德被妻子冷落的时候鼓励过他“你是一个好人”。他们同是不被看好而又互相有欣赏的人。 如此而已。 说是为了一个信念,或是一时冲动而出发的Fastpitch,在我看来,是奎妮给了哈罗德“逃离”沉闷压抑生活的一个机会,也是改变他们夫妻关系的一次契机。 有了这个过程,他们彼此都学会了思考,学会了谅解和宽容,也更多的感受到了彼此内心的那份思念和爱。 本以为爱已经消失了,其实它们一直都在。只是一直被自己的固执

评分:4.3/10

书中提到了很多之前看红楼梦会忽略的细节,比较侧重人性的分析,红楼梦虽然是一部古典剧集,但在编剧的解读下却有很多现代化意识的存在,有些东西也许会随时代的变迁而改变,唯有人性大约是亘古不变的

评分:1.1/10

很好,里面讲的很多人和事让我耳目一新。狄青的战无不胜,个性鲜明和惧怕文官都让我感慨。

评分:1.0/10

闲大大的书确实值得一看,看到结尾还意犹未尽,能不能多写一些番外啊~

评分:1.1/10

“爆款”,“极简”,“人人都能学会”,你听了激动吗? “30岁前”,“超越同龄人”,你听了焦虑吗? “我写得特别好”,“最好没有之一”,你听了是否深信不疑?

评分:1.0/10

点评书的能力是没有的。 看这部剧我会觉得自己的童年太无趣,也觉得现在左手iPad右手iPhone的小孩童年太单调,童年已无童趣可言。 看这部剧,我发现自己对生活不够热爱,无法像老先生一样,对世间万物大到名胜古迹,小到一虫一菇皆有情,那些普通的日常,那些平凡的景物,经过老先生的描绘,都美得像一幅画,这才是活得有趣的真谛。 看这部剧,我知道自己的心不够豁达,有时候总纠结于生活的琐事,应了那句书读不多,想太多。老先生一身颠沛流离,但是一花一草,一茶一饭,在他眼里都成诗,这样的胸襟气度果然大家风范。 看这部剧,我明白什么是看万卷书,行万里路。老先生博学多才,知识面广到让我叹为观止,而老先生的游历也是一样精彩。人,是该多出去走走,有句话这样说:不再旅行,才是衰老的开始。 看这部剧,最深刻的一点体会是:睡觉前如果看到老先生描写美食,我的肚子就会很不争气的咕咕叫,有三个晚上我是被饿醒的。

评分:2.1/10

抛开乌贼擅长的人物刻画和世界构建不谈。就故事来说,前期平淡,基本上是攒几周,想休息但没剧集看的时候看一看的状态。一系列事件过后世界架构逐渐清晰,故事随之愈发精彩,先前积累的各种情报开始交汇,提出的猜想或印证或推翻…目前720章出头,已经到每天准点等更新的地步了。

评分: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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