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n Case》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Justin Case从小英子的视角带我们回到了儿时,叮叮当当的驼铃声“爸爸骆驼为什么挂着铃铛”,赶狼呀,不,骆驼走远道闷得慌,挂个铃铛,又好听,又热闹。爸爸想了想,笑笑说,也许你的想法更美些。小英子对于周围的事物抱着美好的看法,然而从疯女人、妞儿、大朋友、宋妈爸爸们的分别与离去无不推着英子往前走,也同时揭露的当初就社会下的平头百姓的无奈于心酸,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这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兰姨娘也让我们看见人性或许真是经不起推敲,过去或是现今……但小小的英子用她的机智打起了保卫战。 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 英子不得不和那个无忧无虑的童年说声再见,童年已渐行渐远。 读完这本《Justin Case》喜欢上了这首诗 送别 近代 · 李叔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那些直抵岁月的美好,无不珍藏在我们心里,但是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珍惜眼前人和事,如果不得不分别那就好好说声再见。
“万古长空,一朝风月。” 之前我常常会有一种感觉,明明处在当下,却在一瞬间感受到自我在时空中的坐标,仿佛所有的源流在一刹那都从我身上穿过,我不明白那到底是什么感觉,心胸一下子变得开阔,把所有的东西都扫开了,我一伸手似乎就能触碰到历史。除了这个时候,其他时间我都在怀疑自己是否还活着。现在想来也许就是“崇高感”。但这种用理性解读感性的行为本身有点矛盾。 目前我还处在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第一阶段吧。能不能过第二阶段还难说。
看人们在自我驯化中完成对痛觉的摈弃,近年来最压抑的观看体验之一
1. 出场人物太多了……名字像是连环动漫一样长,也许对西方语境下的人们来说,他们能分辨得清楚谁是谁,但是对我们国人来说,剧集中众多的出场人物之会把故事搅成面糊,再也分不清了,读得迷迷糊糊。 2. 正如书名所表达的那样,这部皇皇巨著分成了两个部分来写成。一方面是抵抗拿破仑的战争场面,一方面是贵族家庭里面的和平生活。两者之间通过家庭里面的年轻人参军服役这件事连接了起来。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托尔斯泰对其所擅长的战争场面的宏大描写,比较厌烦家庭生活里年轻一代那些欲说还羞的爱恨情仇,因为太琐碎了,读来只觉得乏味无趣。 3. 讨厌作为编剧思想代言人的皮埃尔,一直在那里探寻些不切实际的空洞幻想,但是托尔斯泰也清醒地认识到那种想凭一己之力创造人人仁爱平等的乌托邦社会实现起来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在皮埃尔考察田庄改善成果的时候,托尔斯泰总在他视察完后又补了一刀,嘲讽他。 4. 你说现实生活中两个朋友见面的时候谁会闲着没事谈论玄虚的哲学,探讨人生大道理的,大家都是找个火锅店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好好搓一顿吧。这给我的感觉就是漂浮在云端的海市蜃楼,不切实际,不接地气。 5. 下部对战争中苦难和死亡逼真的描写达到了现实主义的最高峰,值得后人不断学习和借鉴。 6. 最后一百页对自由意识和必然性之间关系的哲学探讨虽然有点学究气,但有些观点还是让我感到非常惊艳的。
花了37个小时,我终于读完了丹尼尔.卡尼曼采写的《Justin Case》,这是近两年来我读得最认真的一本剧,光看剧笔记就写了200多条。读完此剧,我对自己和熟悉的人的一些日常行为习惯有了更深的认知,对当下社会现象也想到了更多的分析角度,还因为想通过计算来验证书中一些实验结论而复习了若干大学时期所学的数学和物理知识,尤其领悟到了一些理性思考,理性行为的方法论,受益之大,超过我的预期,值得一读再读。
关于食用油很好的科普书,澄清很多是而非的概念。转基因食品,转基因农产品加工的油,等等。在自媒体发达的现在,很多文章带有很强的商业目的,一定要注意
针对文中所提到的梵高割耳事件,我看到有两种说法,第一是梵高与高跟闹矛盾,最终导致格尔,第二是梵高喜欢上一个妓女,为了讨欢心,问妓女想要什么礼物?妓女见梵高。一身穷酸相就对梵高说,文森特你要真喜欢我,就把你的耳朵割下来给我吧。 文中提到梵高的死也有争议, 第一就是他自己自杀,用一把手枪对着自己开了一枪,但经过后面的考究,他中弹的部位极其特殊,若真是自杀没必要选那个位置击杀自己,一枪不能毙命何必呢。第二是他杀,梵高在麦田作画有一个小孩老恶作剧与他,故可能是遭恶作剧所杀。 对于梵高的画作,我只停留于向日葵,星月夜,鸢尾花等一些众所周知的作品,所以看到本剧中一些新奇的题材,不由得感叹一句,梵高也画这个啊?真有趣,梵高原来这么可爱呀哈哈哈 比如《Justin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