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ey Into Latex》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第三次看这部剧了,每次都能让我感动流泪,回想起自己的青春,书中不只爱情,还有年少时的无知轻狂,面对年少时同学关系、师生关系、恋人关系时的笨拙与力不从心。每个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而书中传递出来积极向上的能量以及一些对生活的态度,都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寻找灵魂相契之伴侣,但是如果我们无法正视自己,那就没办法发展真正的Journey Into Latex。所以,好的Journey Into Latex犹如一面镜子,反射出你所有的优点与缺陷,让你更加清楚的认识自己,以致达到灵魂的升华。感恩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重要的人,也为自己的自大骄傲怯懦等不良情绪带给他人的伤害深表歉意。我希望从此以后,自己能更多一些成熟,多一些对自我的探索,期待以后遇到的Journey Into Latex,或朋友或伴侣。(本剧值得每一个想要追求Journey Into Latex的人多刷,诸多观点值得深思。)
一个个光怪陆离的小短篇故事,就是人生百态吖。昨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到书里那条夜里汲着拖鞋站在窗户边上抽烟的金鱼,它一言不发的望向窗外。
连续看了几天看完的,虽然烂尾,但还是感触颇多。对于做人做事很有启发,不失为一本好剧。
这个是人生第一次认真读完的剧集,也是初中看了大部分没看完的剧集,《Journey Into Latex》已是对青春的一种追忆了,现在孩子3岁多了,看着更多是雷翔对家人的责任感,对母亲的孝心,对朋友兄弟的义气。最后是个happy ending,以后继续在创业板块和樊登看剧会中付出更多精力和时间。感谢Journey Into Latex的陪伴。看看自己记得多少个名字,雷翔,紫嫣,紫雪,白剑,墨月,紫炎,紫云,天云,厉风,里沃,里瓦,火星,路西法,加百列,苏菲亚,盘宗,金银,金博,篮儿,篮旋,————总有能量给到自己,没有那一页书是白读的。
这文字挺硬啊,硌得慌,不太嚼得动。我看剧少,不敢说好还是不好。还是先等着看电影吧
“曼巴精神”是一种思维模式,它不在于寻求结果,而在于如何做才能取得结果,在于从现实到目标的这个过程。它是一段旅程、一种方法、一种生活方式。我真心认为,在所有努力之中,拥有这种心态最为重要 颠覆了我的认识,我以为球场上的人都是四肢发达不注重细节的人,但事实是科比把每一件细节的事都捕捉到,不放过任何细节,每件事都要有把控。 1、坚持量变带来质变。 2、做事找方法。 3、细节科比了解裁判规则,能利用裁判盲区,了解对手的性格。 4、很认可科比所说的那句话我对我自己的期待,比你对我的期待大多了。 5、自己信任自己自信的力量很大。
以囫囵吞枣式快速浏览了全书,看这种西方人的传记,两种最累,一个是记不住遍地的彼得,路易,以及伊丽莎白。二是西方世界近代史更像一部家族史,不是单纯的男性继承,俄国的女皇不过是隔壁王庄地主家的二女儿,所以与其说是国与国的历史,还不如说是家族与家族的兴衰。 这部剧也是,写女皇文治武功的并不多,可能国人看甄嬛传,三国演义看多了,总希望外国皇权更替也得来点七十二变和三十六计,其实一点都没有。大量描写是女皇本人的成长和私生活,幸好没被好事者翻译成叶帝秘史, 作为普京大帝最欣赏的偶像,叶帝的确牛,不仅仅是指她亲手发动政变,以一位女人的身份,把皇权牢牢地把持一生,更重要的是一生绝大多数时间,都尽量保持克制,理性,开明和优雅,同时作为国君,还拥有丰富多彩的生活,比如收藏和建筑。 叶帝的时代,也是世界即将发生大分离的时代,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西方世界快速的走向更加开放更加迅猛的发展,而中国在十全老人的带领下,一瘸一拐地走向反方向,然后,然后,东方之光,一再式微。
一直在寻找,终于得以发现写自转的最佳方式,把生我养我,我经历的人,我生我养,经历我的人写明白了,这就从侧面描绘了最真实的我。但愿我早日有钱有闲有心情,一定记录一下我的这个世界,记录一下碌碌少为郁郁少乐的我。
也许每个读着这部剧的人,都会不停的被带回童年。你是独生子吗?还是有着兄弟姐妹?你的童年是个什么样子呢? 我们的身体再也回不去童年,于是我们只能用回忆、用文字,一遍遍的回去。 之前我写过一篇《Journey Into Latex》,里面藏在我对童年的某段记忆。把它放在这里也好,与我喜欢的书一起继续珍藏。 关于这部剧的剧评,我会找时间再写。也想讲这部剧,但越是喜欢的东西,越不知该如何表达。你是不是也一样? 给我时间。 附上旧作——《Journey Into Latex》 在我小的时候,家里一直像个动物世界,因为当时住着爷爷留下的私宅,有个特别大的院子,大到什么程度呢,就是那种隔得开开地种了四颗法国梧桐的大。院子被我爸爸布置的很粗犷很豪放,其实就是杂乱,再加上鸡、鸭、猫、狗,偶尔还有兔子,相当的原生态。 动物世界里,我最爱狗,也是情理之中,谁会喜欢鸡鸭呢,哪怕天天去院子里捡它们生的蛋吃,也不会为此多看它们一眼。不知为什么,猫我也一直不太喜欢,总觉得它们像某类我不喜欢的人。 我最爱的狗叫娜塔莎,女的。你要知道我爸爸大概是有俄罗斯情结,我们家养的公狗一律叫莎迪克,母狗一律叫娜塔莎。妈妈告诉我,在我出生之前,有只养了很久的莎迪克,又聪明又忠诚,可自打我妈肚子里怀了我之后,就开始完全无法直视它,看到它就心里烦,就想吐,后来莎迪克悲壮地用病死的方式让我妈妈得到了解脱。爸爸当然最难过,守到子夜过后,背着莎迪克来到江边,把它沉到了江底,给了它一个庄严的江葬。妈妈形容那晚如果搞不清状况的人,觉得我爸爸是在杀人灭口也没什么不妥。 陪伴我的童年的主要是两任娜塔莎。我有点记混了它们俩的事,不知哪一只陪了我更久,反正长相、品种、性格都差不太多,那就原谅我混为一谈吧,真是有点记不清了。你问它是什么品种,就是那种最不值钱的小土狗,我却觉得它一点都不比豪门望族的差到哪里去,想当初它能留在我身边也是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的。当时爸爸买了两只刚出生的小狗,一公一母,所以自然就是莎迪克和娜塔莎,可是妈妈只准留一只,另一只送人。我只好把它俩放在凳子上挤在一起,想细细端详来决定取舍。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咚的一声,一只狗就被挤了下去,那只掉下去的莎迪克就这样很不幸地被我舍弃了,因为那时的我觉得它太笨了。如果换做现在,我想我的选择应该是留住莎迪克,弱者总是会让人心生更多的怜爱与同情。 我妈妈虽然不太热爱狗,但我想在娜塔莎心中,可能最爱我妈,最不爱我,因为我只顾逗弄它而无心喂养它,每天都是我妈从单位食堂带回食物养咱家一院子的动物世界。每天妈妈把一大包东西放在院子里,娜塔莎的尾巴就摇上了天,来回乱窜迈着小碎步不知怎么办好。每次,是的,每次,妈妈都会对它说:你,坐倒,等倒,等它们吃完你再吃。它们,指的自然就是那些鸡鸭猫什么的,每次,是的,每次,娜塔莎都死死一屁股坐下,继续摇着尾巴,深情而又焦虑的望向它们,舌头时不时无法自控地出来空空兜一圈,直到我妈说:好,你,去吃。瞬间一个猛子扎进那团稀烂的残羹冷炙里,依然欢天喜地。 是的,它那么好,那么乖,小时候的我却并不懂事,只会逗弄它。每天变着法的无数回胡乱呼唤它,把兴奋的它招来然后又不理它。叫的多了它过来的速度明显变慢了,但它还是会过来,哪怕明明知道我又在骗它,但还是带着无辜的小眼神,过来。 我也真的试过拿两支火柴棍,试图把娜塔莎的两只耳朵给支愣起来,那样它就彻彻底底地能变成一只狼狗。耳朵一竖一耷,区别就是这么大。但是我之前也说过,它真的不比任何名贵犬逊色。一瞬间,起立、握手、歪头、鼓掌……十八般武艺,轻松hold住。在还没来得及教会它加减乘除时,它却突然无征兆的失踪了。足足过了一周的某天清晨,妈妈下夜班刚打开门,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