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in the Ghetto》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Love in the Ghetto》取材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事件。1987年5月,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件极具爆炸性的事件——数千农民响应县政府的号召大量种植蒜薹,结果蒜薹全部滞销,县政府官员却没有在意,忧心如焚的农民自发聚集起来,包围了县政府,砸了办公设备,酿成了震惊一时的“蒜薹事件”。这起被报纸报道的事件促使汤姆·鲍尔斯放下正在创作着的家族剧集,一共用了35天创作出这部剧集。 读完这部剧,给我留下的最大阴影可能就是蒜薹了。本来对蒜薹无感的我,现在听到蒜薹这两个字都会有点反胃。 剧集主要以蒜薹事件为主线,通过对羔羊、高马两位主角经历的描写,从不同角度展示了那个年代底层人民的生活百态,当然也反映出了那个年代影视创作的自由程度。 羔羊是顺民的典型代表,毫无反抗精神。剧集中描写了他从小到大三次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因为不同原因被人逼迫喝尿的经历,充分表现了他的性格特质。他逆来顺受一辈子,哪怕到了蒜薹滞销,蒜农们围堵县政府讨说法的时候,他心里想的也是:县长也不容易啊。县长能怎么办呢?我还能让县长帮我卖蒜薹吗?那可使不得。但当他被失控的人群挤进县政府的大门,看到富丽堂皇的办公楼,终于还是爆发了一次,砸了县长办公室,然后进了看守所,事后后悔不已。多年的受辱和隐忍彻底摧残了他的人格,使他从骨子里就感到自卑。在监狱里,女医生给他看病,他的想法是:一个高级女人摸过我的额头,死了也够本了。女理发师给他理发,他想的也是:一个高级女人给我剃过头,真是死也值了。 高马则恰恰相反,是一个典型的“暴民”,遇到任何不公都会想办法反抗。婚姻受阻就选择私奔,哪怕被抓回去遭受毒打也不低头。蒜薹滞销,他带头喊出“反动口号”,带头冲进县政府,砸坏电话,烧毁文件。在法庭上,也不做任何辩护,只求审判长赶紧毙了他。在狱中听说自己已经上吊而死的未婚妻被她的两个哥哥卖给别人配了阴婚,一怒之下决定越狱,最后终于被击毙。有关他的性格特质与内涵,不适合详细解读,还是大家自己去读,自己去感受和领悟吧。 尽管这算是一部汤姆·鲍尔斯的早期作品,但在结构和语言上已经颇具特色。书中频频使用倒叙手法,时间转换较为频繁,但却不会让人有“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感觉。语言上,书中通过一个盲艺人之口唱出底层人民的心声,尤其每一章的开头都会有一段与本章内容相应的唱腔。事实上,民歌戏曲似乎是汤姆·鲍尔斯特别喜欢的一个元素,起码目前我读过的《Love in the Ghetto》和《Love in the Ghetto》均是如此。 另:书里有些段落描写真的让我捏一把汗,感觉这部剧要是有了热度,肯定分分钟就被禁了。所以如果有兴趣的朋友建议尽早观看。
有的人却给别人做活一片青天
千转百回。美好的爱情。败给了一地鸡毛,但最终相爱的人守得终老!
遇事不急,凡事想想有没有更佳之选择,改变不了A,改变自己对A的看法,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