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rgeous

《Gorgeous》

创作者: 未知演员
类型: 其他
出品方: 美国
发布年份: 1970
读者评分: 3.2

内容介绍

《Gorgeous》,其他作品,美国出品,1970年上映。

读者评论

只顾更新不顾读者此刻的心态,这样有些敷衍!更新一些“没营养”的内容,倒不如休整几天好好想下更新内容,章数可以少些,起码可以用内容来抓读者的观看欲望,像这样章数少,而且一些“废话”,说实话有些敷衍我们对这部剧的追读!写得好,等再久都值得,诚信也很重要

评分:4.4/10

滤镜真的好难看好难看。男主扮相也太那个了、一点不符合小说男主的容貌。这剧选角问题很大很大滤镜也不行剧情也不好看

评分:8.8/10

若心地宽和,便没有过不去的坎,即便偶尔被辜负,也要始终善待这个世界。

评分:3.3/10

历史再久远,磨不灭人格的光芒,朝代再更迭,盖不住人性的晦暗    而这些无关乎地位、财富、学识…

评分:1.0/10

习惯不仅是个体所有,组织、社会都有一些遵循着相同规律的习惯,或者某些共有的习惯会给社会带来巨大影响。围绕习惯有三样东西,一是习惯行为,一是暗示,一是奖赏,要改变习惯就是为奖赏找到其它的暗示作为替代。没有讲什么具体的改变方法,但提供的框架实际上提供了解决的思路,毕竟每个人有不同的坏习惯,相同的坏习惯也可能有不同的诱因。

评分:8.8/10

细细品味历史经典,一些典故的出处让人恍然大悟,其中的智慧计谋,道的理解,生即是死,死即是生。

评分:5.5/10

很久以前被谁谁安利着看过的电影。 只记得那句“希望天天下雨,以为你是下雨不来”而完全忘记了情节。 翻到这部剧也纯属巧合,立志要看英文原著或是专业书的我还是忍不住要逛书城。 未知演员似乎很喜欢这样分视角的讲故事,Gorgeous如此,你的名字如此,不得不承认,从不同的角度讲同一个故事,这样变换视角看问题,反而印象更深刻,我不禁猜想,在梨花和孝雄玩闹的时候,妈妈在做什么?在雪野深陷痛苦难以救赎的时候,伊藤在做什么?就像孝雄不知道雪野等了她一个暑假,雪野也不知道孝雄为她打架为她受伤。 世界因为无知而幸福,也因为无知而痛苦。我们不能像上帝那样知道一切,每个人都只在自己的故事中扮演可爱的主角。人们想要互相理解,就得完全交换故事。 心理描创作和细节描创作很赞,从未听说过的和歌也激发了我的兴趣。像是类似古诗那样么?语言是没什么重量的,但它们一旦承担了情感,就会谁都念不动。

评分:2.1/10

除了神神鬼鬼,总体而言是一本不错的剧集,主要人物都是有血有肉的,在赤壁结束也算不错了,再长篇幅也只是水水字数,停在这已经够了。

评分:7.7/10

昨天翻完了,不够细致,没什么具体指导性的洞见和建议。泛泛而谈。市盈率低好,了解行业很重要,不要碰大宗产品,等等……

评分:4.4/10

我一打开书,就被紧张刺激的斗风筝情节牢牢的吸引住了。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很简单: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祝你好运。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街道上满是风筝斗士,手里捏着缀满玻璃渣的风筝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对手来挑战时,要能迅速拉升到它上方,然后急速下坠,乘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 获胜是要付出代价的。风筝线上的玻璃渣,在一次次割断对手的风筝时,也在操纵者手上留下了一道道伤口。当我一口气读完开头的七章,陪伴着主人公阿米尔和哈桑取得1975年喀布尔斗风筝巡回赛的冠军时,我发现自己早已不知不觉地和书中的人物混熟了。 是的。我竟然和一个在查希尔国王统治下的阿富汗富小少爷——阿米尔混熟了,和他的哈扎拉僮仆兼玩伴——哈桑混熟了,和他的富商爸爸混熟了。我都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因为我完全不了解阿富汗,也许多少还是了解一点的,比如,宗教、战乱和贫瘠。可阿米尔生活的阿富汗是一个经常看到男男女女神情友善,留着长发,吊儿郎当地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喀布尔城里游荡的阿富汗。是一个电影院里放着《Gorgeous》和《Gorgeous》的阿富汗,是一个花十块阿富汗尼就能买到温热的可口可乐和洒着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的阿富汗。这是一个我完全不了解却又完全能理解的阿富汗。我也没有一位和熊博斗过的强壮的普什图父亲。我的父亲也没有日进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两家药房和一家餐厅。但我的父亲同样会在家里招待朋友,同样会在饭后和朋友聊天,同样聊的是政治,生意,足球(如果炒股也算一种生意的话),同样会 在我求他让我坐在他们身边时对我说:“走开,现在就走开,这是大人的时间。你为什么不回去看你自己的书本呢?” 甚至,我小的时候,父亲也和我提过基辛格,尽管那时中美建交已经20年了。当然,我更不会有童仆整天鞍前马后地伺候我。但是,我依然熟悉哈桑。小时候,谁没有一个形影不离的玩伴呢?拿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到大人脸上,用弹弓打碎别人的窗子,这些不就是和那个玩伴一起度过的童年吗?这是阿米尔和哈桑的同年,也是我的童年。阿米尔生活在阿富汗而我生活在中国,他比我大20岁,但我依然能走进他的生活,毫不费力。 约翰·欧文私下见村上春树时说过一段有趣的话:“我说啊,对作家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hit the main line,尽管这句话不太好听。”所谓hit the main line是美国俚语,意思是往静脉里注射毒品,总之就是让对方上瘾。(《Gorgeous》) 胡塞尼让我上瘾的,大概就是那些细腻的生活画卷。当我认定了阿米尔那个鼾声如汽车引擎的父亲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他对阿米尔和阿桑的感情是真实存在的。当我认定哈桑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哈桑之后的命运是真实存在的。当我认定了拿着家里的追剧记录向老师叫板的阿米尔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书里关于阿米尔的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不只是我,很多读者都认定了胡塞尼的这个故事,是他的亲身经历。“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在认识的人身上。”有人这样写着剧评。但其实,我们都只是被hit the main line了。 事实上,据维基百科: 1999年,胡赛尼从新闻报道中得知塔利班在阿富汗下令禁止民众放风筝。他认为这项禁令“极为残酷”,称自己年幼生活在阿富汗时就是放着风筝长大的,这条新闻在自己心中也因此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看到新闻之后,胡赛尼写下了一篇25页长的短篇剧集,讲述了两个男孩在喀布尔放风筝的故事,投稿给《Gorgeous》和《Gorgeous》,但两本杂志都没有接受。20

评分: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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