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兴兴过日子》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喜欢对理想执着追求的人,他们的身上带着光散着热,让人有一种活在明媚春光里的感觉!只要有精力,就要全力绽放!
我们无法选择出身,但是我们可以选择用什么样的态度和对待生活,去改善我们的处境。 希望我也能像书中的母亲一样,教会孩子独立思考,保持乐观,发挥自己的天赋。
前面的故事还挺好看的,后面好像对编剧叙事风格地了解,失去了看下去地耐心。太多悲剧与坦然,不知道是否就诠释了生命的力量,看到太多人推荐了,却没有期待中精彩。
“不能因现实复杂而放弃梦想,不能因理想遥远而放弃追求”,因为——“历史只会眷顾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而不会等待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用力活着,才有分量;向前奔跑,才能抵达。愿你青春灿烂,愿你前途光明。
《高高兴兴过日子》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中世纪的英国,一群并不显赫的人物是如何在各方强大势力的轮番冲击下,修建了英国第一座哥特式大教堂的故事。
这是一本写生活的剧集,也同属于个人成长类型的剧集。但它区别于其他成长剧集的地方在于,更多的是如实记录了生活的点点滴滴,没有鸡血,只有平平淡淡的生活。 生活就是如此,平淡又起伏不定。这就是我们真实的生活状态,我们也因为这样的生活而不断去修炼自己,去让自己成长起来。
也许每个读着这部剧的人,都会不停的被带回童年。你是独生子吗?还是有着兄弟姐妹?你的童年是个什么样子呢? 我们的身体再也回不去童年,于是我们只能用回忆、用文字,一遍遍的回去。 之前我写过一篇《高高兴兴过日子》,里面藏在我对童年的某段记忆。把它放在这里也好,与我喜欢的书一起继续珍藏。 关于这部剧的剧评,我会找时间再写。也想讲这部剧,但越是喜欢的东西,越不知该如何表达。你是不是也一样? 给我时间。 附上旧作——《高高兴兴过日子》 在我小的时候,家里一直像个动物世界,因为当时住着爷爷留下的私宅,有个特别大的院子,大到什么程度呢,就是那种隔得开开地种了四颗法国梧桐的大。院子被我爸爸布置的很粗犷很豪放,其实就是杂乱,再加上鸡、鸭、猫、狗,偶尔还有兔子,相当的原生态。 动物世界里,我最爱狗,也是情理之中,谁会喜欢鸡鸭呢,哪怕天天去院子里捡它们生的蛋吃,也不会为此多看它们一眼。不知为什么,猫我也一直不太喜欢,总觉得它们像某类我不喜欢的人。 我最爱的狗叫娜塔莎,女的。你要知道我爸爸大概是有俄罗斯情结,我们家养的公狗一律叫莎迪克,母狗一律叫娜塔莎。妈妈告诉我,在我出生之前,有只养了很久的莎迪克,又聪明又忠诚,可自打我妈肚子里怀了我之后,就开始完全无法直视它,看到它就心里烦,就想吐,后来莎迪克悲壮地用病死的方式让我妈妈得到了解脱。爸爸当然最难过,守到子夜过后,背着莎迪克来到江边,把它沉到了江底,给了它一个庄严的江葬。妈妈形容那晚如果搞不清状况的人,觉得我爸爸是在杀人灭口也没什么不妥。 陪伴我的童年的主要是两任娜塔莎。我有点记混了它们俩的事,不知哪一只陪了我更久,反正长相、品种、性格都差不太多,那就原谅我混为一谈吧,真是有点记不清了。你问它是什么品种,就是那种最不值钱的小土狗,我却觉得它一点都不比豪门望族的差到哪里去,想当初它能留在我身边也是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的。当时爸爸买了两只刚出生的小狗,一公一母,所以自然就是莎迪克和娜塔莎,可是妈妈只准留一只,另一只送人。我只好把它俩放在凳子上挤在一起,想细细端详来决定取舍。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咚的一声,一只狗就被挤了下去,那只掉下去的莎迪克就这样很不幸地被我舍弃了,因为那时的我觉得它太笨了。如果换做现在,我想我的选择应该是留住莎迪克,弱者总是会让人心生更多的怜爱与同情。 我妈妈虽然不太热爱狗,但我想在娜塔莎心中,可能最爱我妈,最不爱我,因为我只顾逗弄它而无心喂养它,每天都是我妈从单位食堂带回食物养咱家一院子的动物世界。每天妈妈把一大包东西放在院子里,娜塔莎的尾巴就摇上了天,来回乱窜迈着小碎步不知怎么办好。每次,是的,每次,妈妈都会对它说:你,坐倒,等倒,等它们吃完你再吃。它们,指的自然就是那些鸡鸭猫什么的,每次,是的,每次,娜塔莎都死死一屁股坐下,继续摇着尾巴,深情而又焦虑的望向它们,舌头时不时无法自控地出来空空兜一圈,直到我妈说:好,你,去吃。瞬间一个猛子扎进那团稀烂的残羹冷炙里,依然欢天喜地。 是的,它那么好,那么乖,小时候的我却并不懂事,只会逗弄它。每天变着法的无数回胡乱呼唤它,把兴奋的它招来然后又不理它。叫的多了它过来的速度明显变慢了,但它还是会过来,哪怕明明知道我又在骗它,但还是带着无辜的小眼神,过来。 我也真的试过拿两支火柴棍,试图把娜塔莎的两只耳朵给支愣起来,那样它就彻彻底底地能变成一只狼狗。耳朵一竖一耷,区别就是这么大。但是我之前也说过,它真的不比任何名贵犬逊色。一瞬间,起立、握手、歪头、鼓掌……十八般武艺,轻松hold住。在还没来得及教会它加减乘除时,它却突然无征兆的失踪了。足足过了一周的某天清晨,妈妈下夜班刚打开门,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