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兰州 第三集》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就像《金城兰州 第三集》在开篇第一句“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不知道”就奠定了整本剧的冷漠基调一样,《金城兰州 第三集》的第一句“你,从未认识过我的你啊!”同样注定了这个故事的柔情凄婉。 故事从著名剧集家R收到厚厚一沓陌生笔记的来信开始讲起。写信的女人是从自己十三岁开始说起的,因为从她记事起到十三岁这些时光里,如果用四个字形容那就是灰暗、无趣。直至在她十三岁的时候R成了她的邻居,她的生命才真正绽放。这个十三岁的女孩竟瞬间破茧成蝶,从此,“她的心被俘虏了”,她被他不可遏制的吸引了。这种偷偷的暗恋尽管无声无息,却让她的生活从此敞亮生动。每天平静羞涩的外表下面是澎湃的情感暗流涌动,每次的偶然相遇,每次的擦肩而过,都足以让年轻甚至尚显稚嫩的心雀跃欢腾,甚至做出一些近乎疯狂的傻事。当这种如履薄冰、热切期待的暗恋因母亲的再婚被无情打断的时候,她痛不欲生、肝肠寸断。几年之后,她毅然决然地抛弃了继父给她的那种优渥的生活,挣脱所有的束缚,再一次坚定而又热烈地站在R面前的时候,他们相爱了(尽管R早已不记得这个多年前的邻居小女孩,他甚至从来也没注意过她)。三晚的同床共枕,让这个痴情的少女实现了她的毕生所求。这之后R去了国外,即便回国之后也再没有联系过她。其实,她自始至终都明白,她不过是他众多风流韵事中的一个故事而已。如朝露般短暂的欢娱之后当然是注定的凄惨和悲苦。忍辱负重生下孩子,走投无路靠出卖身体维持惨淡的生活。尽管之后与R有过几次交集,但他早已记不得所发生过的一切,甚至连老仆人约翰一眼就认出她的时候,R也没能认出这个爱了他一生的女人。都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这个女人修练了一千年也只是看着他从自己身边匆匆路过。 爱情,与女人来讲可能更像生过的一场天花,要么终生免疫,要么执念至死。显然,这个女人属于后者。 其实,相对于我不喜欢这个男人的迟钝来说,我更不欣赏这个女人爱的如此卑微。即便这种爱令人惊叹甚至是敬畏。感觉百转千回的爱恋终也抵不过“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种真挚无私、毫无功利企图的爱俨然和我们如今这个肉欲横流、物质至上的时代相悖,但也恰恰是这种相悖才更突显了这种充满献身精神、殉道式的爱情更加超凡脱俗、凄婉动人。 张爱玲说,“遇见你我就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了一朵花来。”可能很多人有过这种让自己情不自禁地感到卑微的爱,或许有那么个人曾经真的是你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多少年之后甚至一直到现在这颗朱砂痣也不曾变成墙上的那抹蚊子血。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纯粹的暗恋,偏执、虔诚的令自己卑微到尘埃里的爱情无论有多么热烈,有多么可歌可泣,往往是注定了自始至终的冰冷和凄苦。 或许我们不应该武断地说这种“落花有情付流水,流水无意恋落花”的爱情是对还是错,也不能视这种“我爱你,但与你无关”的暗恋是好还是坏,即然注定义无返顾,甚至是向死而生,而且在等待中俨然感受到了铭心刻骨般的特有的幸福,足够了。纵是生命中有千百种美好,但我只钟情那一种,那就是与你不期而遇,哪怕是极其短暂甚至是瞬间。我们每个人都从年轻中走过,在那相同的年龄里,对有些人来讲,爱情可能是不可兼得的熊掌,对另一些人来讲则可能就是无可救药的砒霜。但对更多的人来讲,爱情更像迷迷糊糊喝下的一大碗加了一点点白糖的凉白开,还不曾细品出那仅有的甘甜,所有的一切都成为过往。也可能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千百年来,爱情这个永恒的主题在古今中外亘古绵延的影视作品中绿树常青,或被讴歌,或被赞扬,也被传唱,也被向往。如果把爱情比作一头大象,那我们就是一群围着大象吵吵闹闹的瞎子,每个摸着爱情大象的瞎子都在没完
真诚可爱的哥哥们互动好看又好笑
在读这部剧前我就抱着"焦虑是由于自己对该事物或人的看法而产生的各种情感,包括焦虑这一情感"的这种观点,期待着从本剧中可以知道更多,但本剧全文都在论述这一观点,除了自我认识到是因为自己看事物的角度而焦虑,该剧也论述了一些详细可具体操作的办法让焦虑者意识到到底是什么让自己焦虑,是自己对待人或事物的看法,而不是人或事物本身,能懂得这一点,想必很多人也就不会焦虑了,当然,本剧也谈到适当焦虑的好处。 每一个人都只有自己要过的一生,既然是自己要过的一生,这一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终究会有一死,在这一面前,好像什么都没有了说服力
最喜欢的武侠剧集,没有之一,因为最喜欢厉胜男啊。 没有一个人可以像她一样毫不隐藏,就算面对最喜欢的人,明知道他喜欢的是另外一种类型,也不会去伪装自己,坦坦荡荡做自己,但还是不会放弃喜欢你。 有人说她是魔女,但在我看来她其实内心柔软。只是环境不允许她向世人展示她的柔软。整个世界都对她充满了恶意,但她依然积极面对,甚至还保留着几分少女的活泼和天真。 她有的只是倔强,就像结局时她给谷之华下毒,逼金世遗跟她结婚。她既没有真的想害死谷之华,也没有想要跟金世遗长长久久,因为她此时已经命不久矣,她只是不想就这么无声无息的离开。有时候使坏是最卑微的讨好,我很想你理我,但你看都不看一眼,那我宁可做一个令你讨厌的恶人,也不要做一个可有可无的人。 至于金世遗,他太想摆脱邪教身份,太想融入武林正统的大部队里了,因为背着邪教身份他是自卑的,这也是他喜欢谷之华的原因。谷之华根正苗红,又温婉可人,他以为这就是自己想要的。但其实他跟厉胜男才是一种人。他们身上都流淌着自由的血液。他想要的那种武林正统的生活是美好的,但却不是快乐的。 厉给他的爱太直白所以他一直反抗,却没想过自己到底爱谁。也许到最后厉死了他才回过神来,才知晓自己的心意。 至于后面的续集说多年以后他又和谷之华在一起了,那就是这尘世间免不了的俗套了。而那时的金世遗已不是现在的金世遗了,少年的金世遗已经死了。
初读觉得贴合现实和实际生活,言简意赅,方方面面都很不错,读完再评
这剧笑着笑着就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