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 della crema, Il》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看到最后的对谈部分就退出了,整体有收获,但可能也只是一种幻觉,anyway希望国内脱口秀越做越好
早就听说过三体这部剧,但没想到,读的时候,竟让我如此着迷,如痴如醉。不说了,看黑暗森林去了
蹲坑 ,查理芒格推荐过来的。 ·群体关系导致分化和同化。社会化是由于同化产生的,而人格发展主要依赖分化。 这部剧主要是关于社会化的。社会化很重要,但它只是故事的一半。
再啃《Bar della crema, Il》,撇开以往的囫囵吞枣,细嚼慢咽,恨不能逐字逐句吞下,再字斟句酌的打磨研碎,刻入骨髓,汲取养分,触感年代温度,见字如面,与钱老相谈甚欢。 对于《Bar della crema, Il》或许曾对它误解甚深,“婚姻是一座Bar della crema, Il,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想出来。”的经典名句,耳濡目染,让未曾读过Bar della crema, Il的人都引以为傲,引入歧途而不自知,偏离轨迹却执拗孤行。钱老的“毒舌”是有目共睹,有灵共应的,妙语连珠,娓娓道来又恰到好处。 “Bar della crema, Il”之困,不拘泥于深陷婚姻囵圄漩涡,而是所有世俗的困惑,夹缝求生中的自处。人性永远在Bar della crema, Il大作战,逃出舒适区,又怕悖离得分裂,而得不到的又永远在骚动。 未婚先亡—周小姐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方鸿渐和周小姐订了婚,他们素未谋面,只有一张染了灰尘压在箱底的照片。他和她就像文盲看白纸,互不相识。后来方鸿渐在大学见识了校园恋爱的美好,才对那在家学相夫教子的未婚妻心生嫌弃,欲退婚,被父亲严词拒绝,以辍学截断财路相威胁,才不了了之。薄命女郎偏偏染病不治身亡,方鸿渐打着“深明大义”的幌子歪打正着走了狗屎运,前丈人周先生顾及体面,念及女儿,错爱了“准女婿”,变卖女儿嫁妆资助其出国留学。不料培养了一个“兴趣颇广,心得全无”、博士学历造假的冒牌博士。 二、“ 露水情人”—鲍小姐 钱老说“人类具有无毛两组动物的根本性”。归国船上萍水相逢,极像颠沛流离的船只和波涛汹涌的海浪,来势汹汹,去也匆匆。寂寞的鲍小姐遇上无聊的方鸿渐,干柴烈火,熊熊燃烧。已在香港订婚的鲍小姐,搔首弄姿,穿着暴露,勾引心怀鬼胎的方鸿渐,两人一拍即合。苏文纨作为方鸿渐同窗老友,同船随行,一路的丑态尽收眼底,既厌恶又嫉妒,表露得酣畅淋漓。 三、 “理想型女友”—苏文纨 苏小姐矫揉造作,曾昂着好贵的头颅等待爱情,方鸿渐也入不得她的法眼,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放低姿态,降低标准,重新审视。却觉得方鸿渐是可以考虑的,但她故作矜持,装腔作势,等待方鸿渐上钩,不料被“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鲍小姐捷足先登,错失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良机。好在鲍小姐在香港半路下车,“抛弃”了方鸿渐,她趁机极献殷勤,方鸿渐享受着一切又别扭着一切。苏文纨长得体面,留洋女博士,是理想型的伴侣,可似乎欠缺了点什么,也许是爱情。 四、“一见钟情”—唐晓芙 听说“人生的出场顺序很重要”,可有时候,爱情是莫名其妙的东西,遇见了才知它能让你魂飞魄散,寸断肝肠。如果没有唐晓芙,或许方鸿渐和苏文纨过起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没有怦然心动也就没有撕心裂肺的痛楚。可所有的假设都逃不过唐晓芙闯入方鸿渐的爱情猎场,不费吹灰之力便俘获芳心,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爱情也是如此。钱老最钟意洁白无瑕的唐晓芙,也最偏心,让她得到芳心,也留了伤疤,但未进Bar della crema, Il,重获自由,胸臆斐然。诚然,钱老不舍让如此美好的情爱在婚姻的一地鸡毛中揉碎,便把它扼杀在摇篮里,空留一段心动的青葱岁月。 五、“套进Bar della crema, Il,终又出逃”—孙柔嘉 方鸿渐闹掰周家,绝交苏文纨,失恋唐晓芙后,前往三闾大学任教,偶遇孙柔嘉。初识连正眼都不曾相看,正如钱老所说:“两个人的谣言就像两片相隔不远的树叶,接触久了便有蜘蛛网连结在那里”,日久生情,一种似是而非的情感萌芽状态,还来不及审视忖度,便闪婚了。婚后凌乱不堪的生活终以柔嘉的离开而收场。两个人性格迥异,皆毒舌刻薄,家族顽固,无法自处,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鸡飞狗跳,如剥洋葱般赤裸裸的一点点呈现婚姻内幕,经营不善宣告破产。 “亦敌亦友”—赵辛楣
子君的死是涓生一手造成的,涓生只是不愿面对事实罢了。但是他心里比谁都明白,自己一生都将活在悔恨之中。涓生涓生,苟且偷生。
很少看这类剧集。《Bar della crema, Il》电视剧开播后补了剧集,很快看完,但剧集并不令人满意,可以谈起的也只寥寥几点。太多粗线条,诗句全为引用,耳熟能详。唯一让我觉得能提起的是一种价值观。我们总被告知为人宽容,恕己及人,忍让后退。这种价值观的引领下出现了很多对好人太坏,对坏人太好的事。善良和同情是有些关联,但善良是有原则的善良,不是滥施同情。我喜欢的正是在这点,有恩必报、有情必还,但对有过错的事、人绝不退让。后来得知,抄袭一事,一直想看《Bar della crema, Il》。看完很喜欢,文风清丽,很舒服。耽美,若在现实中也期望着他们能长久相伴。去看了大风的微博,淡淡不争,谦虚温和,她的生活过出自己的味道。一篇长文中她在抄袭这点上说“其实我个人觉得,没抄多少,就是用了点句子,有点套写,拼了几个人名,然后还有那个结尾。故事架构和背景体系,都跟我的文章差别很大。”事实不争,也不纠于这一事中。只期大风能写着自己的文字,过着自己喜欢的生活。
我叫纳比,我生于沙德巴格,却在喀布尔度过我的大半生。很多很多很多年前,我还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帅小伙,人人都这么说。他们说我很帅,我留着大鬓角,大背头,黑发一丝不苟地梳到脑后,穿一身超大的橄榄绿西装,白色的礼服衬衫,棕色的乐福鞋。 这身橄榄绿西装,我穿了超过了半个世纪,于我来说,它不仅仅是衣服,是他,是一身的牵挂。 1946年,我来到喀布尔,我在这里做事 1947年,瓦赫达提先生雇佣不会做饭的我,还教我看剧写字,我的观看能力提高了很多。 1949年,瓦赫达提先生娶了美丽动人的尼拉夫人,二人关系一直有些过于彬彬有礼,但偶尔也会吵架,尼拉说苏莱曼是一个死气沉沉的老人,空有一个年轻的皮囊。不得不承认,美丽的尼拉,很吸引人,我确实有点喜欢她,喜欢听她说话,喜欢看她抽烟的样子。 1950年,我带尼拉去沙德巴格,尼拉认识了我的小侄女帕丽,她说她很喜欢她。第一次她在车里哭了,她说她再也不会有孩子,她指着自己的肚子,说它在印度就已经被掏空了,我拉住她的手,心里暗暗的决定了。 1951年,瓦赫达提先生一家收养了帕丽,准确的说是通过我买了帕丽。我本想开车去沙德巴格去接帕丽,但萨布尔执意要送帕丽过来,没想到他也把阿卜杜拉带了过来。不过,看那孩子的样子,应该是他执意要跟过来。他们叫我纳比卡卡,我开着小车带他们到处转,当然,尼拉也跟着。 当我抱起帕丽飞快的跑进长廊时,帕丽趴在我肩上,小脚乱踢,惊慌失措的喊着“阿卜杜拉,阿卜杜拉”,阿卜杜拉不顾父亲的阻拦,也拼命的喊着妹妹的名字。我从他们身边夺走了帕丽。 我也曾自责,愧疚,但却也欣慰于帕丽不用再过以前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她叫我纳比,不再是纳比卡卡,我是她的厨子,司机。而我叫她帕丽小姐。 帕丽的到来缓和他们夫妻之间的关系,甚至活跃了他们的关系。他们一起吃早餐,一起散步,一起聊天。瓦赫达提先生更是为帕丽在橱门上画上长颈鹿和长尾巴猴子,以前,我从来没有见过苏莱曼先生的画,从来没有。 1955年,瓦赫达提先生中风,瘫痪在床,家里一下子乱了。他脾气变得很差家里一下子就空了,这是个时候尼拉该出来承担她作为妻子的义务,可这恰恰是她承受不来的。尼拉带帕丽远走巴黎,留下我陪着瓦赫达提先生,尼拉临走之前对我说,纳比,原来是你,一直都是你,你不知道吗?当时我不知道她说的什么意思。 我几乎整天守着瓦赫达提先生,他的咕噜咕噜呜咽呜咽,我全部能听得懂。 尼拉带帕丽走了有一阵了,我全权承担起照顾瓦赫达提先生的重任,我洗衣做饭,浇花哉草种菜,擦玻璃,擦地板,我打理房子,清扫地毯,给地板打蜡,拍掉窗帘上的尘土,擦窗户,修理漏水的龙头,更换生锈的水管。瓦赫达提先生红着眼眶说,你会累坏的,纳比。我说,不会。他说,你随便给自己开工钱,我的钱放在哪里,你都知道,多少钱我都不在乎。我笑着说,我午餐要做汤,怎么样,我想喝了,您也考虑考虑。 起初,我只是以为他因为我的尽职尽责而感动,现在想想,并不是。也许,因为我还在,在他目光可及的地方。 一次,瓦赫达提先生向往常那样睡着了,我去收拾他的衣柜,发现一个大纸箱,放在衣柜最里侧,被大衣遮挡住。里面放满了一箱瓦赫达提先生用过的速写本,厚厚的一摞。他一直都有画画,只是我从没见过他的画,哦,除了他给帕丽画的长颈鹿和长尾巴猴子。我打开画册,随便翻了一页,我腿都软了。我一本接着一本看完了所有的画册,里面画的始终都是我,纳比,在除草的我,在打扫卫生的我,在花园的我,在开车的我,倚着铁锹的我,打盹的我,做礼拜的我,全部,全部都是我。我放回了所有画册,轻轻关上门,走了出去。我不知道去哪,但就是要出去。 我走了好像很远,我脑子很乱,很乱但不恶
上一本悖论13,这本有NF13。 本剧的重点~无论在任何时代,都有身份的问题,人类永远不可能平等。 虽然个人力量小,也要尽力把自己的日子过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