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A Man in Love》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开头好看 但看了五集弃剧了
导演水平不足全靠演员用演技托底,又把剧本看得如数家珍舍不得删,如果用几部电影的体量去拍这部作品,会是合格的黑色幽默电影。目前看来有黑色有幽默但不多。
社会学学者总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采用民族志这一研究方法对东北农村下岬村进行研究,更像是一种讲故事的方式。编剧阐释了多个层面的痴情A Man in Love,而很多东西是亘古不变的,包括择偶标准的演变和孝道的变化等,虽然只是描创作一个农村,但读者可以联想到其他很多地方,乃至整个社会。知道曾经的变更,才更了解以后可能会发生的变化。
这书写的可太精彩了,我很想知道更多的细节地方。特别是编剧本人内心的独白细节。可惜没写多。 对于没基础的人看会非常吃力,但像我等韭菜一看就懂,一做就完蛋…… 摘录下: 1/华尔街没有新鲜事,因为投机交易像群山一样古老。在股市中,今天发生的事情,过去曾经发生,以后还会再发生。 2/一个人犯错时,他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停止继续犯错,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3/内幕消息的提供人士不在乎消息质量,打听消息的人并不是在追求准确的消息,而是希望得到任何消息。 …… 虽然是投机大师,当时很多理念和方法和巴菲特超级像。不知道你们有感觉没
《痴情A Man in Love》感受的是贫苦底层小人物在艰苦大时代背景下的生存挣扎,同样让人潸然泪下,人物刻画饱满,让人爱恨交织,也为他哭为他笑。 剧集主人公曾多次卖血: 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少不更事,糊里糊涂跟风去卖血。但去买了血,给事情开了一个头,对后来许三观遇到事情就想到卖血起了决定性作用。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伤人,需要钱去救治被他打伤的孩子,家里又没钱,被人抄家后无可奈何只能去卖血。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遇上了大饥荒年代,农民庄稼颗粒无收。在许玉兰精打细算的安排下,靠着玉米清粥熬过了两个月时间,在看到孩子们连糖的味道都忘了后,他下定决心要到他们去吃一顿好吃的,只能去卖血。 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出轨林芬芳后,对人家有一点愧疚之情,想要补偿一下,或许也想给许玉兰用于家庭开支(这里与刘小勇提上裤子后就翻脸不认人的态度形成了对比)没钱,只能去卖血。 第五次卖血,是因为发现一乐精神萎靡,既而猜想二乐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所以瞒着许玉兰把买血的钱偷偷塞给一乐,让他拿去和弟弟二乐平分,留点备用,其余的拿来打通关系。谁知道一乐这孩子太节俭了,舍不得为自己花钱,以至于病情恶化。总之,这一次也是没有办法,只能去 卖血。 第六次卖血,是因为二乐的队长要来家里做客,这种做客的意义非凡,一旦陪二乐领导吃好喝好了,二乐回到城里的几率就大了。不过,家里实在是没有钱,只能用卖血的钱拿来招待客人。 第七次卖血,是因为一乐病情恶化,发展成了严重的肝炎,小县城的医生已经束手无策,只能让他们去上海碰碰运气。为了自己的孩子,他没有办法,只能一边借钱,一边卖血才能够,敢把孩子送到上海去医治。 第八次卖血,原因同上…… 第九次卖血,原因同上。不过这一次,他的身体已经极度透支,在卖完血后就休克了。医院医生赶紧抢救他,给他输血七百毫升。而在这一次的医治,花掉了许三观前两次买血得来的钱。我们可以试着分析一下:假设输入他自己的血液时,只需要他承担挂号费,服务费和材料费。这样许三观花不了多少钱。接下来医生又给他输入了三百毫升其他人的血液,从他卖四百毫升血液赚35块,就可以知道这个绝对是他这一次医疗费用的大头。也从侧面写出了在医院烧钱比烧纸还快。所以许三观只能够拼命的卖血。 …… 在每一次遇到问题后,许三观都因为卖血挺了过来,你说他是不是万能的,什么都能抗,什么都熬的过去。 以至于最后他为了吃炒猪肝,喝黄酒想再次去卖血,年轻的血头看不起他,认为他已经老的没人会要他的血,他的血都是死血,许三观这里备受打击,曾几何时以此来解救家庭危机的他已经不被人需要了,大家也没有人需要他去卖血了,他因此在大街上情不能自已,泪流满面,以至于几个儿子反而觉得丢人,还是老伴许玉兰臭骂三个儿子带他去饭店吃了三份炒猪肝,这也让许三观感受到了尊严与爱,这是他一辈子吃的最好的一次,也最心满意足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