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掉它,然后离开这个小镇Zabij to i wyjed? z tego miasta》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读彩蛋时发现这是作家在从容状态中轻松写下的一本小书及演讲稿,所以应该算是有主题的“随笔”。不得不佩服编剧的功力之深,能把剧集家和剧集分析地如此透彻,直接掰开揉碎了缓缓道来。同时也感叹编剧不愧为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这部剧虽为随笔,但是某种意义上并不好读,主要归咎于它的学术性和类似论文的写作风格。 总结我读后印象最深的两点: 1)剧集不能用过快过草率的方式读完,更加不能用现在流行的内容梗概方式看完。观看剧集的意义和乐趣的核心并非plot,而是atmosphere。置身于故事中,通过文字传递给读者的想象和氛围感才是观看剧集的乐趣所在。 2)所以观看剧集其实是非常私人的事,让我联想到了聆听严肃音乐时带来的快感。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联想和感受,而这种隐私的感受大多数时都难以与他人分享或产生共鸣。也许这也算是独处的乐趣吧~
看看还行吧,有跟另一本剧一样的影子,不过有些调整,有自己的创意,总得来说让人满意
前一段时间追剧总觉得缺少点东西,缺少的不仅是专注力,也有激情,有精神力。 两周时间的作息颠倒,除了必须的工作吃饭外,全部精力都在《杀掉它,然后离开这个小镇Zabij to i wyjed? z tego miasta》里。记得追剧后的第一个周末后,眼睛的血丝已经成为血块了,告诫自己慢慢来,但接下来的一周,真心累垮了,感冒了,发烧了,但什么能影响那时的自己呢。当时的心里就是想尽快看完,结果节奏完全被打乱。 这部剧,好看吗? 对于我来说,吸引力还是蛮大的,我知道自己没日没夜看剧的满足感,以及因此而耗损的无穷精力,我感到高兴,因为还有值得去看的书,还有令自己投入的书,更多的原因是自己还是很无知,还是在去不断尝试。 前世的唐三,在今世存活,凭借自己的努力独树一帜,并把唐门暗器带入今世。在爱情的舍身忘我中,在亲情的无限灌溉以及反哺中,在可以把后背依托于伙伴的友情中,天赋和努力,机遇可想而知,谁会不欣赏这样的顶天立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