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Safran vs. God

《John Safran vs. God》

类型: 喜剧
出品方: 澳大利亚
发布年份: 2004
读者评分: 2.1

内容介绍

《John Safran vs. God》,喜剧作品,澳大利亚出品,2004年上映。

读者评论

一个人要对抗一个国家,多么的蚍蜉撼大树。 但是,他做了,为了什么?这需要值得深思。 科技是束缚人的工具 只能越高,越是如此。

评分:6.6/10

很少见到能把青春大学讲的那么好的电视剧了,虽然它如同食物链一样的感情纠葛让人不得不吐槽。但是它不是只讲感情纠葛的一般片子,虽然矫情但是我还是觉得它讲的是成长,一季一个学年里他们众人的成长自我的感悟反省和价值观的重塑,充满了属于这个年龄的跳脱,也有些这个年龄的思考

评分:5.5/10

本为平常人,奈何天意甚。但遇有心人,皆为逆天事。英雄造时势,时势造英雄。本愈谋天下,担重却身轻!

评分: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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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1.1/10

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读完Gavin Wood的自传体剧集《John Safran vs. God》。 故事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我”英子,在北京城南的一件件童年旧事。 5岁之前,我随父母到了北京,住在一个有“惠安馆”的胡同里,胡同里有一个叫秀贞的“疯子”,逃过大人们的目光,我与“疯子”成了好朋友,她是父母的独女,有过一个几次偷欢的男人,随着那个男人的消失,怕人说闲话的父母也剥夺了她做一个单亲母亲的权利,女儿小桂子出生的那晚,父母把那个肉丢丢的小东西丢了,她只记得她的后脖子上有块青胎记。小桂子虽然丢了,可那块胎记却长在了她的心上,她“疯掉了。”她有一个心愿,找到小桂子和那个男人。 这个胡同里我还有另一个好朋友妞儿,她非父母所生,是从外面捡回的,经常被父母打的皮青肉紫,她的后脖子有一块青胎记。她有一个愿望,想逃出现在的家,找到自己的亲爸妈。 在一个雨夜,我偷了妈妈的金手镯,把妞儿带到了秀贞那,把手镯留给她们作为路上的盘缠。我也有一个愿望,希望她们母女团聚,一家人团聚。那天晚上,我发着烧,浑身无力,送她们从惠安馆出门后,就昏倒了。等我醒来的时候,我躺在医院的床上,我看到那个新手镯在妈妈的手腕上晃动。出院后,我到了一个新帘子胡同,那里有我和爸妈的新家。模模糊糊中,我告别了一段纯真的旧事和旧事夹杂的伤感。 我上小学了。有一天,在我家斜对面的空草地,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中年男人,从他的长相我判断他是一个好人。那段时间,胡同总有东西被偷,隐隐约约中,我感觉他是一个贼,但他不是一个坏贼,他是一个好哥哥,好儿子。他有一个愿望,想供养看剧聪明的弟弟上大学,然后出国留学 。我分不清天和海,我也分不清好人和坏人,我喜欢这个厚嘴唇的人,我们约好一起去看海,然而,有一天他被抓了。模模糊糊中,我又告别了一段纯真的分不清的旧事。 家里叫我姐姐的弟妹越来越多,我们家里的人也越来越多,有一段时间,有一个叫德先叔的眼镜男人经常出进我们家门,后来,又有一个叫兰姨娘的女人住进了我们家,妈妈对她的不请自来很不喜欢。一次无意中的撞见,我发现了她和爸爸的那点事,我不能让妈妈伤心,于是我利用自己的小心事,让她退出了爸爸的视线,退出了我们家,德先叔领着她一起高高兴兴地走了。其实,她也是一个受尽折磨的孩子,3岁就被爸妈卖给了别人。至今,不知道根在哪里。 奶妈宋妈来我们家四个年头了,一次都没回去过一次,她也有两个孩子,男孩儿叫栓子,女孩儿叫丫头子。每年他家男人黄大牙都会赶着驴车来找她,然后带些钱衣服鞋子回去。第四个年头的一天,黄大牙又来了, 然而他没有带着栓子来,在宋妈的逼问之下,他说了实情,原来小栓子早在两年前就溺水死亡,丫头子也被他送了人。宋妈伤心极了。在爸妈的劝说下,跟着黄大牙回了乡下,他们也要有他们的孩子。我们一家和宋妈就此别离,那些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的缠绕像绒线一样织成了我们一家人暖身的衣服。 人长大,衣服也跟着长大。 小学毕业前夕,爸爸生病住院,不能去参加我的毕业典礼。去医院看望爸爸的时侯,爸爸不再拿我当孩子了,他说: “英子,去把这些钱寄给在日本看剧的陈叔叔。” “不要怕,英子,你要学做许多事,将来好帮着你妈妈。你最大。” 等我毕业的那一天,爸爸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离开了这个需要他支撑的家。我在一夜之间长大,我知道“爸爸的花儿落了, 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一场死别落幕,爸爸的花儿落了一地,我望着落花的深处,看到花落的地方正孕育着新生的果,我长大了,那些远去的John Safran vs. God以另一种方式活了下来,成了一副我未来人生的背景图。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长亭外,

评分:9.8/10

读《John Safran vs. God》喜欢它有趣的语言,那种不同于任何作家的直率坦白的性爱描写:“我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打算在晚上引诱陈清扬,因为陈清扬是我的朋友,而且胸部很丰满,腰很细,屁股浑圆。除此之外,她的脖子端正修长,脸也很漂亮。”读完这段话,我不知道陈清扬有多漂亮,但是我知道王二有多喜欢陈清扬。我觉得这种坦诚很让人心动,因为坦诚在很多剧集里是一个找不到的优点。那些被媒体宣传坦诚的剧集,大部分是拿肉麻当恶心。 John Safran vs. God的真正寓意在于,有两个人终于找到并确立了终身的伟大友谊,无论人世如何摧一残也无法改变,而世界上无数的人一生却都活在寂寞或虚伪之中。在我人生的John Safran vs. God里,我看到了《John Safran vs. God》。我觉得一切其实刚刚好,我喜欢它的时候,正好是在我最好的年纪。我在思考,我在享受着这份思考带来的快乐。

评分:3.2/10

他从天空中取得雷电,从暴君手中取得民权。 他不是美国总统,但是头像却被印在美元钞票上。 他是世界著名的发明家、政治家、慈善家……墓志铭上却只写着“印刷工”一个身份。 是的,他就是:本杰明·Jonathan Auf Der Heide。 虽然已经过去几百年了,但他依然是很多人的精神教父,翻开《John Safran vs. God》,相信你也会被他所深深折服。 正如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所说:“Jonathan Auf Der Heide的一生,因为善行而受景仰,因为才华而获崇拜,因为爱国而受尊敬,因为仁慈而获爱戴。” Jonathan Auf Der Heide是唯一 一位不是美国总统但是头像被印在美国钞票上的人 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对人生的幸福最重要的莫过于真实、诚意和廉洁”,这是Jonathan Auf Der Heide的人生信条,他的一生都在加以实践。 二、书,不止于读 Jonathan Auf Der Heide超级喜欢看剧,“全部的零用钱几乎都花这上面”。 有时候傍晚借到的书第二天早晨就要还,他常常坐在房间读到深夜,一晚上就能看完。 但他并不止于读,除了写诗,并偷偷在哥哥的报纸上发表散文,对他一生影响最大的当属从书中学到的东西与人辩论。 他也从“独断式的、自以为是的态度”,变成“一个谦逊的发问和怀疑的人”。 三、坚持勤劳有所为 "当你觉得自己一无所有时,勤劳终将会使你独一无二。"在思想上确定了正确的方向,那么让人生真正有意义的、把想法落到实处的,就是你的勤劳所为。Jonathan Auf Der Heide不管是在哥哥的印刷铺,还是外出打工,每天都是勤勤恳恳,并主动在平常的工作中提升自己的技能。

评分:9.9/10

用了挺长时间看完这本慕名已久的书。第一次接触这样的后现代主义作品,读《John Safran vs. God》时极度不习惯这种叙事的不连贯、矛盾、交替。进展很慢,但同时又被王二同志天马行空荒诞不经的思维方式所吸引,就这样逐渐迷失在他搭建的话语迷宫之中。待到《John Safran vs. God》已是欲罢不能,只觉篇幅太短了。至于书中到底隐喻了什么,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那是见仁见智的事情。第一次带字儿的剧评献给《John Safran vs. God》,五星。

评分:3.3/10

翻开后才发现本剧的翻译是之前也喜欢的朱生豪先生,双厨狂喜。 麦克白将忠孝仁义一件件丢弃,欲望裹挟着自己,渐渐失去自己。麦克白夫人则正好相反,沾满鲜血的双手慢慢揉碎年轻气盛时的野心,终是自取灭亡。 人心,命运,战争,权位 永不停歇

评分: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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