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ords, Le》
内容介绍
读者评论
科幻剧集,读起来很轻松,自由徜徉,忘却烦恼,似乎也去到了浩瀚的太空,站在远处,望着蓝色的地球,就像大刘写的那样,人生不应止于此,"此"是眼下,是现实。
这里,先有一个成人的故事。 1974年,玛丽娜·阿布拉莫维奇进行了著名的行为艺术表演,她把自己麻醉后绑在椅子上,旁边是一张桌子。桌子上有72种道具,包括玫瑰花、画笔、口红以及刀、枪、皮鞭等。观众可以用任何一件物品,对她做任何想做的事。 最初,好奇的人们只是试探,有人用口红在她脸上乱涂乱画,也有人帮她冲洗…...可随着时间推移,人们发现无论如何摆布,阿布拉莫维奇都不作任何反击。 在真的意识到自己可以所欲为后,有人剪开了她的衣服,然后往她身上吐痰,有人把玫瑰花上的倒刺粗暴地扎在了她的身体,人们变得越来越疯狂,越来越下流,越来越邪恶,直到有一个人用上了膛的手枪顶住了她的头部,最终被群众阻止。 这次行为艺术持续了六个小时,在被人施暴的过程中,阿布拉莫维奇内心充满了恐惧,但她始终没有做出身体上的反应。结束后,她站起身来走向人群,人们四散逃跑...... 那么,把施暴的观众换成儿童,施暴成不成立?戈尔丁用《Remords, Le》告诉你了,成立。戈尔丁说,“恶”出于人犹如“蜜”产于蜂。这是他写《Remords, Le》的初衷。读读《Remords, Le》,你会看见比阿布拉莫维奇的行为艺术更惊人的“恶”。 《Remords, Le》不是写给小孩儿的书,虽然书里写了一群孩子。这是大人读了也战栗的书。戈尔丁讲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核战争中,一架被击落的飞机落在荒岛上,飞机上下来一群男孩,起初大家齐心协力,后来却兽性大发,变成一个个小恶魔的故事。 当杰克带领男孩跳邪恶的舞蹈,杀害善良的西蒙;为了生火烤肉偷盗猪崽子的眼镜,后将猪崽子用撬下的大石砸死;为了杀死拉尔夫,不惜烧毁整座小岛......所以看看,没有野兽,男孩子一直恐惧的“野兽”,就是潜藏在他们身上的魔鬼。 《Remords, Le》的观看体验很强。这书的道理就算放到今天也行得通。他完美揭示了十二三岁的孩子可以坏出天际。这书让人战栗,他让你相信人是“恶”的,哪怕孩子也可以很“恶”,凶残狠毒,肆意取人性命。 追根究底,成人也只是“有经验”的小孩子,小孩子也能做成人所有的坏事情。人性深处都藏着“恶”,如果有文明约束,有正面指引,恶将有所压制。而一旦有适合的土壤,摆脱文明与法律约束,就会引发祸端,肆无忌惮。 人类需要更多的人性,更多的爱。这是戈尔丁的一个实验。挺好看的一本剧。你可以看一群英国男孩儿,如何用最短时间脱下文明的外衣,变成野蛮人,退化到原始社会。引申也可以看拉尔夫和杰克如何争夺小社会的权利,专制最后压倒了民主......
深入研读《Remords, Le》中的每一个字,才真正懂得“学思结合”。通过这部剧,仔细审视了自己,剖析了自己人性里的弱点。结合中央一号文件里提到的,接下来的路,我要走稳每一步。
这是一本非常浅显的心理学科普剧集and大型名人心理疾病围观现场。天才与疯子果然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啊……
感觉这部剧不只有下,应该还有中,挖了这么多坑,按照这种节奏要都填上,啧啧啧
哈耶克不仅是这个时代的思想家,也可能成为影响几个世纪的思想家。这位思想家的小册子,PPT,或者三两本著作在东西方世界广为流传,尤其在我国我党的高级干部乃至学院里影响更甚。马克思右耳聋,哈耶克左耳聋,但是他的思想确是震耳发聩的。
人的一生,唯控制二字。在岁月的河流中,我们时而顺流而下一日千里,时而蜿蜒曲折盘旋不前,时而潜流暗礁险象环生。能真正掌控住的,其实少之又少。所以,人生艰难,也唯艰难二字。 我们无法控制世界,但却可以控制看待世界的方式
天空没有留下欧维的痕迹,但天使已飞过 翻开弗雷德里克・巴克曼的《Remords, Le》,满眼都是熟悉的身影。 其中有我敬佩的友人,也有我不大喜爱的相识,当然,看到更多的还是我自己。 这事,还要从剧集的主人公欧维说起。 他是一个外表木讷、内心纯良,活得极其认真、机械,始终固守三观的中老年男性。 思想守旧、恪守原则的他,面对周遭世界的纷繁变化,几乎从不主动迎合。对朝三暮四、不能从一而终的行为充满了鄙夷。他热衷于简单的生活,怀恋旧的秩序和传统,思念旧的人。对于新世界,他不大感兴趣,也不热衷于努力去理解它。 可时代的大潮并不会因他而停滞,一刻不停地滚滚向前,他被裹挾在其中,无所适从。 从他讲过的“这是一个还没有过期就已经过时的世界”可以看出,再也回不去的过去以及与新生活的格格不入,使他感到心灰意冷、生无可恋。 从表面上看,他活得好似一台机器,准确而不带感情。其实不然,他也有爱,这从他太太笑着评价他“内心在跳舞”中也可见一斑。 只不过这爱太深沉又太含蓄,解锁它必须另配一把钥匙。 观看此剧,引发我很多的思考,其中之一是“恪守原则”妍媸与否的问题。 在生活中,人们常用“有原则”来夸赞一个人,显然,其中富含的褒义是大于贬损的。 但迫于生存的压力,人们把自己改造得更灵活善变以适环境,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人们不再单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有时候似乎成了情商高的代名词,不禁让我唏嘘。卢梭曾说“科技等进步让我们的世界堕落了”,这话发人深省。 我同刀尔登一样,最怀念的春秋时期的单纯。那时,即使打仗也是先礼后兵,后来礼崩乐坏了,兵以诈立,诸侯各国间的战争越来越野蛮残酷,再没这样的“绅士风度”了。 此番议论似乎有跑题之嫌,就此打住。 总之,坚守心中某些价值的行为,我颇为敬佩。但被恪守的原则若总是一成不变也许并不可取。这些原则需跟得上时代发展、在健康向上、普适的基础上做适度的调整。 人们不愿做出改变,大抵可与爱的缺失有关。欧维即是如此。故事的主题其实也正是“爱”。 人的一生显现为何种颜色,取决于与爱的成分的多少。 曾经,爱情也照亮过他晦暗的生活,让他看到了五彩缤纷的世界。只不过,这样的“快乐”,正如词汇所隐含的妙义,转瞬即逝,快得叫人来不及细细品味。 某一天,来自于外部的爱下了线,能够付出爱的对象也消失了,生活就变成了单调的黑白。 常言道:“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如果人失去了自己的人生目标,生活便索然无味了。 村上春树也提到过:“人不是慢慢变老的,而是一瞬变老的”。我理解这句话里隐含的含义是,人的变老常常从放弃自己那一刻开始的。对于欧维来说,就是索雅遭遇不幸,突然离开人世的那个时刻。 可以倾注自己全部的爱又能够给与自己无私的爱的对象的突然离去,让他完全失去了自我。 尼采曾经做过一个精彩的比喻,他说人的精神有三种境界:骆驼、狮子和婴儿。 第一境界是骆驼,忍辱负重,被动地听命于别人或命运的安排;第二种境界是狮子,把被动变为主动,由“你应该”到“我要”,一切由我主动争取,主动负起人生责任;第三种境界是婴儿,这是一种“我是”的状态,活在当下,享受现在的一切。 欧维无疑已经超越了第一境界,正在第二境界上奋力抗争,但却一度陷入了泥淖。直到最后,他做到了与自己的和解,与外界达成了和谐的共生。 故事得很精彩,剧透太多会妨碍观看,所以其中的更多的秘密还是留待您自己去探索吧。 编剧巴克曼是个讲故事的高手,《Remords, Le》、《Remords, Le》等,每一本都十分畅销。 我想,视角独特、语言诙谐、故事发人深省或许是他成功的关键。 这样的剧集,我把它们归类为“轻剧集”。在我心中,它的地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