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ig Shot

《The Big Shot》

类型: 其他
出品方: 美国
发布年份: 1931
读者评分: 1.0

内容介绍

《The Big Shot》,其他作品,美国出品,1931年上映。

读者评论

对过去或某个人事物的执念和回味是Roscoe Ates的剧集里永恒的主题,也很符合最近的心境,带着淡淡的忧伤。最喜欢的一篇是《The Big Shot》,那一晚涌翠湖的月色便是主人公一生的念想。谁还没有些类似的执念呢。更别提时间会给本就美好的画面叠加上重重滤镜。那一天的操场夕阳,那一天的花海人群,那一天的盐田港夜色,也都将在我此生之中,一直同我在一起。

评分:5.5/10

剧情扣人心弦,很有意思。可惜读的时候满头问号,读完还是一头雾水。

评分:1.1/10

很喜欢,但就不给五星😏 “每一个孩子都有巨大的潜力,都有自己的特点。只是很多时候他们不自知,不自信,需要别人的发现和鼓励,需要外力的帮助和推动。他们总是希望世界上有神奇的魔法,让他们找到本来已有的东西,实现凭自己的努力也能够实现的愿望。他们终究会发现,最大的魔法是发挥自己的能力,最大的神奇是善于自我鼓励。当他们能够这样看待自己,就真正长大了。”             --刁克利(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先放上有共鸣的一句话,之后就不再赘述。         在读这部剧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可能看过书或者是动画片,但我也记不清楚了。故事其实超级简单,篇幅不长,情节有不少波折但是完全不复杂。大概可以概括为简短的几句话:一个因为龙卷风而离开了家的女孩,因为善良、勇敢,乐于助人,收获了三个同行的伙伴到翡翠城去找奥次,只为了回家。最后却是在好女巫的帮助下,她找到了回家的路。绕了一个大圈,其实她不知道,凭借她脚上的鞋,自己就可以回家。         我想读这部剧最初其实是因为知道《The Big Shot》太久了,只是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看过,就很想证实一下,结果一看不可收拾,也许是心里还带着一点童真的想法吧。按道理来讲这个年纪读这样的书,难免会觉得太幼稚,就像是把十几年前烂熟于心的“灰姑娘”“小红帽”“白雪公主”等等类似于这样的故事拿来再看一遍,或者说像是把同样套路的脑残剧再看一遍一样,反正都是开始的平静到中间的波折再到结尾的幸福圆满。读这个故事的时候,其实我就知道经历过“九九八十一难”Dorothy还是会平安回到汤姆叔叔和艾姆婶婶的身边,但是还是忍不住往下看。因为看过爱丽丝梦游仙境和美女与野兽的电影,对这一类的故事总是充满兴趣,可能是电影总能够勾起人心中对探秘的向往。我小的时候没有爬过山没有去到过可以有不一样的发现的地方,所以就对山啊水啊森林啊这些看起来有点神秘的地方很好奇,外婆家有很多条河,大概算是南水北调最小的支流,常年水位不高但河岸很高,所以河坡上总是长着很多的野花野草,高低不一,高的会长过小时候我的身高,我最喜欢和外婆一起去玩。阳光好的时候,就喜欢找那些紫色、蓝色、白色、黄色等等各色的花,花就如人一样,有的精致,有的乖巧,有的秀气,有的朴素,小孩子总是恨不得把所有自己喜欢的东西都搬回家,我就属于那种想把所有的这些花都在家门前种一片的小孩,愿望是美好的,但是也是实现不了的;雨过天晴以后,也喜欢跟着外婆或者别的大人们一起去找一找哪棵枯木上又长了黑色的木耳,哪株草下面又长出了“鸡蛋皮”(俗称。一种绿色的皮,雨后长在地上,应该是一种菌类,只是不知道学名叫什么),因为外婆说那是可以吃的,所以就喜欢去找,尽管从来也没吃过自己找来的那些东西,有时候甚至发现了一株不能吃的“假蘑菇”都十分开心。这就是对探秘的最初向往。         从情感的角度来说,Dorothy是值得同情的,一个小孩子被龙卷风带离家乡,为了回家,历尽艰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现实中任何一个小孩子身上都是一件足够严重的事情。但是很显然,编剧写作中并没有透露出一点想要让读者同情的痕迹,只有一个很奇幻的充满趣味的历险记,所以其实Dorothy是个令人羡慕的女孩。她本性纯真善良,乐于助人,因为救小狗托托,她来不及回到地洞里才被龙卷风带到遥远的地方;也是因为她的美好品质,才收获了除了托托以外的其他三个伙伴:稻草人、铁皮樵夫和狮子。这三个伙伴也在她遇到危险的时候,义无反顾地帮助她化险为夷。可以说,Dorothy帮助他们三个实现愿望,他们三个也帮助Dorothy回到家乡,谁也没有计较付出的多与少。如果现实

评分:3.2/10

剧名创作的多好、多炫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普通的剧名做到了其本身所说的。 编剧使用犹如计算机一般高效、迅捷的表达方式,逻辑精确、深入浅出的完成了一本神作,看剧的过程中我的大脑神经元突触真真切切的得到了扩展和重塑,我不知道别人会否有这种感觉,但我真真切切的感觉到了,思维模式和信念得到了我原本就想得到的启迪,这是少数我看完电子版还要再买实体书反复看的书。 顺便一提,如果人有本事让自己变得越来越愚蠢、越来越抑郁、越来越焦虑、越来越偏执、越来越恐惧、甚至越来越精分,那么人就一定可以把自己变得越来越聪明,越来越开朗、越来越坚定、越来越勇敢,甚至越来越复利式的成长。前提是,你相信人脑是可以改变的,前提是你只要彻底的相信它可以改变,然后去按照正确的方法做,那它就真的会变,而且是巨大的变。

评分:7.7/10

《The Big Shot》读后 ◇861871211581901052 “一个朋友描述他如何来到贝多芬的门前,听到贝多芬对着自己的新赋格曲“诅咒、咆哮和歌唱”;整整一个小时后贝多芬终于开了门,看上去像跟魔鬼干了一架;他已经36个小时没吃东西了,因为他一发狂厨子和女佣人都躲开了。维特根斯坦认为这就是应当去做的那种人。” 维说到做到,成为了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 有时候想想做到了挺正常,因为每个人都是两个眼晴一个鼻子,为什么贝多芬就是天才,就能成为音乐的珠峰。 不过,也是,想当然确实很容易。 ◇ 或者换个说法,这些天才与普通人到底有什么不同? 想一想,人与人之间进行比较,大概两方面,客观与主观。客观主体是环境体系。主观主要是心志性格。 从维来看,从小客观环境非常优越,从他们兄妹姐弟八个孩子最多时有三十多个私人教师可见一斑。但回顾维的一生,他童年是压抑的,因为他是最小的,与兄长年纪相差甚远,他就目睹了几个天才兄长,青年时追求自我时与父亲激烈碰撞后的凄凉境遇,实实在在地为其敲响了警钟,他学会了应对,学会了投父亲所好去学习技术、商业。所以从本剧来看,童年时优渥的客观条件并没有对其有太大帮助。 而罗素与维的相遇,算是维的幸运,因为那是理性的罗素最宽容大度的一段时期。所以维最初的哲学萌芽,由其倍加呵护。虽说不护也可能早晚会成长,但这种呵护令其拥有了更多的茁壮时间,对于有限的生命来说,其珍贵无以言表。真心爱惜一个人,是很想要保全他本有的样子,反而舍不得去教他如何取悦这个世界。 但维家族的丰厚物质条件在其与罗素的相遇与相处中,是否起了什么作用及多大作用,书中未提,也暂未找到相关。但罗素当时已是三一学院的重量级人物,却百般忍让于维。书中虽给出交待,是罗素特宽容时期,又极度喜爱维的哲学天份等有力证据,不过,仍存疑。 之后,维上战场,回来,彻底放弃家族财产,客观条件已趋于一般或以下。 ◇ 主观上,从书中看除童年外,性格不好相处,性情极度真实与直接。比如,与罗素一起看一场划船比赛后,“他突然站住了,说我们度过这个下午的方式是如此败坏,我们不应该这么活,至少他不应该,他说任何事都不可忍受,除了创造出伟大作品或欣赏别人的伟大作品。”他讨厌一切种类的折中方法,他谴责一切不是极真诚的事。 心志,一生坚定不移,并且全力以赴到燃烧生命。要么伟大要么废物,没有中间态。 如此比对的话,客观虽有存疑但明显是辅助,主观才是主要。而且更广泛的看,生活中的事物绝大部分也都是主观意志的产物,比如,财物、汽车、小区、公园、城市、国家等都是。不是主观凭空创造,而是意志的延伸与执行,是对客观的再创造。 这样的话就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 只按自己内心去活,要么疯了,要么就是天才。维算是幸运,没自杀也没疯,所以天才了。从三一学院到湖边渡假小屋,再从战场到被俘,从小学老师再到学院,他的内心几乎始终处于煎熬的状态。总感觉自己的时间不够了,因他时刻都有一种使命感,使命让他别无选择,让他不惜一切代价去探寻一种透彻。 “他的心智恒常绷得最紧,专注于困难到令人沮丧的东西。正常人对他是一剂草药,同时也是一种折磨。” 所以,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只有当事人才能明白了。不过,未成为天才的人们又少经历不幸了吗?又或者真正的人类生活到底应该是怎样的? 全书读完,最惊异于维特根斯坦将纯粹、真诚、强势这些被滥用的词汇的正名,发现世间竞真有这样的人,而且还是个天才,并成为了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这又是一种幸运。 “如果我不快乐,而且知道我的不快乐反映了自己和实际生活间的严重分歧,我就什么也没解决;我将在错误的轨

评分:1.1/10

洛克菲勒推荐的书,对个人情绪管理、时间管理及着装要求有较好的指导,对塑造建立人生价值观有一定影响,可以作为初入职场必备指导书

评分:3.3/10

虽然宗教产生于政治需要,我和犹太民族一样仍相信和尊重信仰的纯净。 刀剑岂能永久杀人?杀人最多的仍然是操纵人心者,国内外亘古未变。

评分:1.0/10

相关道家内容有些还是做了些考究。有些联想发挥颇具特色但逻辑不够严密。语言有些粗俗了。整体完整性还是不错的~

评分: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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